|
||||
5月16日,醞釀已久的資本市場又一改革力作——創業板IPO辦法和再融資辦法終於揭開了神祕面紗。其中,創業板IPO辦法放寬准入門檻、取消盈利持續增長要求,不再侷限於九大行業,以及再融資辦法更加突出小額、快速、靈活等創新內容,均成爲本次創業板改革舉措的“亮點”。對此,業內分析人士認爲,隨着兩大新規的正式發佈,將宣告創業板進入大擴容時代,未來創業板高估值或將遭受持續打壓,而衆多個股也會加速分化。
創業板准入門檻放寬
19日,深交所創業板指數兩度下滑,卻最終尾市翻紅,收報1228.37點,逆勢上漲0.03%。毫無疑問,剛剛推出的創業板兩項新政起到了直接作用。16日,備受關注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下稱創業板IPO辦法)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創業板再融資辦法)正式發佈實施。
統計顯示,3月24日至今,跌幅榜前20的股票中有14只爲創業板。對此,業內人士分析認爲,在目前創業板正走在逐步釋放泡沫的“回調”路上,創業板IPO改革無疑會加速創業板大擴容,創業板稀缺性和含金量將大幅降低。
新修訂的創業板IPO辦法適當放寬了申請創業板IPO公司的財務准入指標,並取消了業績持續增長的要求。同時,還簡化了其他發行條件,並相應加強了相關信息披露約束。另外,辦法還規定創業板申報企業不再限於九大行業。
有業內人士表示,換個角度而言,降低上市門檻並不代表創業板上市會變得容易,面對市場有限的存量資金,創業板的“放水”將進一步加劇個股整體估值下移,個股分化將越來越明顯。
“可以預見的是,未來隨着越來越多的創業板個股上市,有限的資金必然在流向上出現分化,一批業績佳、題材好的創業板公司將受到市場追捧;而一批業績差、想象空間小的公司將會被市場拋棄。”
招股書應簡明易懂
就在創業板IPO辦法修訂的同時,創業板再融資辦法也打包“出爐”。
記者發現,再融資辦法主要包括:設置簡明統一的發行條件,強化對再融資的約束機制;推出“小額快速”定向增發機制,允許“不保薦不承銷”,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覈准或者不予覈准決定;支持上市公司在特定範圍自行銷售非公開發行的股票,降低融資成本;加大董事會的自我約束功能,強化管理層再融資的責任意識。
“再融資辦法的最大亮點在於推出了‘小額快速’定向增發機制,在這種制度安排下,企業再融資可以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靈活掌握,更能及時有效地貼近市場變化。”一位分析機構人士指出,如果是針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小額定向融資,還可以由企業自主發行,不需要券商保薦和承銷。
與此同時,在發行定價上,創業板遵循“隨行就市”原則,將再融資定價與二級市場價格掛鉤,並通過持股鎖定期來約束定價行爲。
事實上,加強信息披露、強調發行人與中介機構責任,也是本次創業板IPO辦法修訂更爲關注的部分。記者發現,相較於“舊版”的創業板IPO辦法,新辦法則在第四章“信息披露”部分,對原條款進行了改動,並新增了3項條款。如新規第41條則要求發行人及保薦人承擔更多責任,“應當對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負責,一經申報及預披露,不得隨意更改,並確保不存在故意隱瞞及重大差錯”。
與此同時,新增條款中保護中小投資者的要求也更爲明顯,比如第32條規定,招股說明書應“內容簡明易懂,語言淺白平實,便於中小投資者閱讀”;第35條規定,發行人應當在招股書中分析並完整披露對其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所有因素。(記者郭家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