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天津海關獲悉,近日海關總署公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大幅簡化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進出口收發貨人註冊登記、報關單位的管理等。據測算,天津關區17000餘家進出口企業將從中受益。
《規定》取消原有“報關企業註冊資本150萬元以上”“報關員5人以上”“報關業務負責人需5年以上從事報關或對外貿易工作經驗”等行政許可條件。取消報關員資格覈准審批,對報關從業人員不再設置門檻和准入條件、自2014年起不再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等。
註冊登記程序方面,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許可申請材料由原來的9項減少至4項,只需遞交一次材料就可同時完成行政許可和註冊登記。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註冊登記所需材料由原來的7項精簡至3項,能通過聯網查詢信息,不再需要企業重複提交材料,並簡化報關人員註冊程序,取消報關人員記分考覈,由企業自主管理所屬報關人員,減少對企業微觀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