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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7日稱,2014年3月14日,上交所通過公告事後審覈發現,*ST國創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等方面違規行爲,並隨之進行了覈實查證。上交所在查實有關事實和當事人責任後,於2014年4月16日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對該事項進行了審覈,經參審委員表決通過,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
經上交所查明該公司存在如下違規事實:一是融資協議未經決策程序審議且未及時披露,監管賬戶中大額資金往來情況未及時披露;二是公司澄清公告內容披露不真實。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對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周劍雲、時任財務總監陳劍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周劍雲三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國創能源予以通報批評;對董事會祕書王強、原財務總監王萍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上述懲戒,上交所將抄報貴州省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