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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市交通港口局擬定的《天津市殘疾人免費乘坐公共汽車實施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並於5月1日起開始施行。
《天津市殘疾人免費乘坐公共汽車實施辦法》明確:天津殘疾人免費乘坐全程票價2元以下(含2元)線路的公共汽車。具有天津戶籍並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可申請辦理殘疾人免費乘車卡,持卡免費乘坐公共汽車。申請辦理殘疾人免費乘車卡的殘疾人,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由本人(或監護人)到戶籍所在地殘聯申請登記。
天津65週歲以上殘疾人憑原免費乘車證乘車,不再辦理殘疾人免費乘車卡。殘疾人免費乘車卡損壞或丟失的,持戶籍所在地殘聯開具的證明辦理更換或補卡手續,並交納工本費,殘疾人免費乘車卡存在質量問題的免費更換。殘疾人免費乘車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司乘人員有權拒絕人證不符者免費乘車。
市殘聯在每年9月30日前將新增殘疾人基礎信息提供給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12月31日前完成新卡發放工作。同時,天津還將適時啓動殘疾人免費乘車卡年檢工作;無行爲能力的殘疾人和乘坐輪椅的殘疾人,必須在有行爲能力的人員陪同下乘車,陪同人員(享受免費乘車政策的人員除外)應購票乘車,殘疾人按標準隨身攜帶的輔助器具免費。本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殘疾人出行安全提示
昨日,市客管部門就殘疾人可免費乘坐公交車做出了幾點安全提示:
按照《天津市維護公共交通車輛運營秩序的規定》中“赤膊者、酒醉者、呆傻人、精神病患者及無人護送的學齡前兒童,不準乘車”的要求,呆傻及精神病患者的殘疾人不準乘坐公交車。
從安全的角度考慮,行動不便的肢體殘疾乘客,應有人陪伴乘車,尤其是乘坐(符合規格)輪椅的乘客,必須有人陪伴攙扶並負責將輪椅固定,以避免車在行進中,輪椅滑動傷及其他乘客。
從大多數乘客的利益考慮,有條件(非上班、上學族)錯開早晚高峯乘車的殘疾乘客,應自覺地錯開早晨7點至9點、下午16點至19點高峯時段乘車。殘疾乘客乘車時,必須向駕駛員明示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後,方可免費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