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4月29日,中國和瑞士雙方在京互換了《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的生效照會。按照《協定》生效條款有關規定,《協定》將於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中瑞雙方於2011年1月啟動《協定》談判。2013年5月,李克強總理訪問瑞士期間,中瑞雙方簽署了關於完成中瑞自貿區談判的諒解備忘錄。2013年7月,商務部部長高虎城與瑞士聯邦委員兼經濟部長施耐德-阿曼代表兩國政府在京簽署《協定》。
《協定》是近年來中國對外達成的水平最高、最為全面的自貿協定之一,不僅貨物貿易零關稅比例高,還在鍾表等領域為雙方合作建立了良好的機制,並涉及環境、知識產權等許多新規則,將進一步提昇中瑞雙邊經貿合作水平,深化中歐經貿合作。
《協定》的達成和實施,體現了中瑞雙方加強經貿關系的決心和信心,體現了中國政府堅定不移擴大開放的決心和信心,也體現了中國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決心和信心。中國政府將以中瑞自貿協定的達成和實施為契機,加快實施自貿區戰略,以更加開放的姿態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
《協定》中、英、法三種語言文本已在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http://fta.mofcom.gov.cn)上全文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