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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瀏覽微信朋友圈的市民不難發現,身邊開“微店”、啓動微創業的朋友越來越多了。消協部門表示,由於“微店”的賣主多爲個人,收款後是否發貨、貨品售後服務是否到位等因素都增加了交易風險。
前不久,市民小王微信朋友圈裏看到有人在賣一款國外的彩妝產品“DD霜”。“是我一個高中同學,她從別人那裏拿貨,爲了支持朋友,我就買了,花了100多元。”小王說,“同學說是從國外直郵,所以需要等一段時間,結果等了半個月也沒來。”當小王再一次聯繫同學時,同學說自己也被騙了,賣家收完錢就將她拉黑了,如今找不到人也要不到錢。
像小王這樣經歷的市民還有很多。不少市民表示,通過微信朋友圈購物是因爲這是“熟人生意”,不過,隨着越來越多代購的出現,這些所謂的“熟人”也未必有多熟悉,因此便產生了不愉快的購物經歷。市民陳女士說,剛開始有朋友在微信上賣東西,自己還饒有興趣地瀏覽一番,但隨着這樣的人越來越多,她不得不對賣東西的朋友設置了權限,“真是防火防盜防不住朋友圈代購啊。”
記者瞭解到,通過微信朋友圈做“買賣”的分兩種類型:一種是開“微店”,銷售服飾鞋包化妝品等,但要繳納兩萬元微信風險保證金,通過微信支付平臺支付;一種是當“中間商”,一般是找相應的廠商合作,由廠商提供商品,自己只賺取中間差價,通過線下進行交易。微信賣家介紹,朋友圈比淘寶網好的地方在於成本低、方便。在微信朋友圈上開店不需要通過支付寶實名認證、開店考覈等流程。
遲遲收不到貨、收到的貨不是正品、不能退換等,近日天津維權熱線12315接到了不少此類投訴。消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形成買賣關係時應注意保留聊天記錄、銀行匯款單、賣家姓名、身份證號等作爲憑證,以降低購物風險。另外,不要輕易在微信上購買貴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