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發改委獲悉,5月1日起本市調整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聯動機制農村困難羣衆補助標準,按城市標準的68.8%確定。
根據市委、市政府安排和部署,本市決定自2014年5月1日起,調整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聯動機制農村困難羣衆補助標準,即農村重點優撫對象、低保戶、特困戶、低收入戶和五保供養對象補助標準,按城市標準的68.8%確定,具體標準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捨,保留到元。此次補助標準調整所需資金仍按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