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作爲受託人的信託公司的具體門檻,即擔任受託人的信託公司應當具備近三年公司及高級管理人員未發生重大刑事案件且未受監管機構行政處罰、承諾向保險業相關行業組織報送相關信息、上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不低於30億元等條件。(傅蘇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