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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廠與化工廠互爲鄰里,生產出來的食品能安全食用嗎?”昨日,讀者徐先生撥打渤海早報新聞熱線反映,靜海縣獨流工業園內有化工廠、食品廠並存,其中一家食品廠與一家化工廠僅隔一道圍牆。靜海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科工作人員表示,按照規定食品場周圍100米之內不能有任何污染源。
昨日,記者在採訪時看到,靜海縣獨流工業園內有多家企業,其中既有從事食品生產的企業,也有機械製造、化工等企業,一家名爲天津市自力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廠緊鄰着一家名爲天津市張記皮糖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的企業,兩家單位最近處僅隔着一道圍牆。據附近一家零售商戶介紹,這兩座工廠先後落戶獨流工業園,工廠周邊空氣中常有一股甜甜的味道,說不清源自哪家。
讀者徐先生在熱線中提出一些疑問:化工廠、食品廠同時出現在一座工業園內,這樣的規劃、安排是否環保、科學?與化工廠相鄰的食品廠能否生產出讓人吃着放心的食品?從食品安全的角度考慮,食品廠選址落戶是否應遵循一定的“准入”標準?昨日下午,記者多次撥打獨流工業園管理部門聯繫採訪,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據靜海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科工作人員介紹,根據2012年1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進一步明確天津市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查條件的意見》中環境、廠房、設施一欄中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的工廠設計與設施衛生應符合《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範》及相關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規定,生產廠房應遠離垃圾場(堆)、排污溝渠、廢品收購站、蚊蠅滋生場所、煤場等污染源100米以上。由此可見,食品生產企業與化工廠應保持一定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