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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現,在常人眼中只不過是1萬元、2萬元的應急錢週轉,社會危害似乎也不大,從個人角度而言,也僅僅是非常規的應對家庭資金的短缺。然而,在高額手續費誘惑下,更加隱祕且動輒百萬元的套現規模、只做一筆的一次性買賣、銀行數以千萬元的壞賬損失、高達70個點位的手續費,這一切都屬於一個並不爲大多數人知曉的違規業務——衝正套現。
手續費“暴利”
衝正套現涉嫌詐騙
公開資料中對衝正業務的解釋爲,銀行業務中,衝正是對一筆正交易的反交易。在技術上,銀聯交易用的比較多,比如一筆取款,當超時收不到迴應時或其他原因交易不正確,需要對原始取款發一個衝正交易,防止交易失敗了,但又下了客戶賬單。
就是這樣一個再簡單不過的操作,被一些信用卡中介視爲發財的法寶。在《證券日報》記者所瞭解到的非法套現手段中,也以衝正套現的手續費收得最高。一般的信用卡套現中介收取的手續費爲0.5%-2%不等,而衝正套現的手續費竟高達70%以上,一位長期從事該項業務的中介人士表示,這個手續費甚至還可以更高,套現取出100萬元,往往持卡人最後拿不到30萬元。
最爲原始的套現過程爲,一人去銀行謊稱辦理無卡存款業務,例如將50萬元現金交給銀行櫃員,之後櫃員將這筆現金存入該人信用卡中,此時該人立即通知拿着該信用卡等候在異地POS機旁邊的同夥,同夥利用POS機將該筆錢刷走,與此同時,該人通知銀行該筆業務取消,即衝正交易,並將50萬元轉存入另一個銀行卡中。
由於POS刷卡套現反應到銀行有個時間差,大概有一分鐘的真空時間,銀行櫃員難以察覺業務有問題,所以只能照辦持卡人的要求。因此,全套流程下來,持卡人相當於從銀行額外套現一倍的錢出來。
早在2009年,我國首例信用卡“衝正業務案”就在寧波偵破並結案,利用上述漏洞進行犯罪的人員被判決犯有詐騙罪。而在那之後,部分銀行暫時停止了櫃檯衝正業務的辦理。
信用卡套現中介告訴記者,近幾年來套現手段愈發多樣,衝正由於危險性比較大,很容易被查出來,因此做的較少,利用信用卡預授權進行套現做的更多,但是也不不乏有一些人鋌而走險,畢竟一單的手續費就夠幾十單普通套現業務,尤其是如今預授權業務監管也趨於嚴格,衝正業務再次得到中介青睞。
“衝正套現就是赤裸裸的詐騙,銀行也很快能夠察覺,在客戶拿到錢的一兩天內,銀聯與銀行甚至經偵就會找到客戶,根本沒有躲藏的時間,但是客戶實際拿到僅僅是很少的一部分錢,又怎麼可能還上這麼大的窟窿,在立案後客戶就只有坐牢的下場”,該中介說。
光大銀行客服告訴記者,衝正業務是在跨行交易等業務中,因網絡通訊等問題,沒有在規定時間完成交易,使得交易延期完成的叫法,在實際刷卡過程中,會有此類現象發生,但是不必擔心。
不過,即使銀行方面認爲衝正業務不存在風險,一條更加隱蔽的套現利益鏈仍在運轉着。
該中介向記者透露,做衝正業務一般要求持卡人是“白戶”,也就是沒有不良記錄的人,這樣纔不會引起懷疑,由於中介所承擔的風險大,做一筆業務後所用的POS機就要停用,所以手續費特別多,一般選擇做衝正業務套現的都是預謀好的。
據記者瞭解,目前一些銀行如郵儲銀行的衝正業務授權需要支行行長進行確認,但是也不乏一部分櫃員沒有按照規章制度辦理,這就給不法分子創造了違法的條件。
信用卡不良貸款率
遠超信貸平均水平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對於客戶而言,從銀行借出來的錢遲早是要還的,對於銀行而言,錢收不回來就成爲了壞賬,不良率高企將使得貸款損失準備提高,從而進一步影響到銀行的利潤。如此簡單的道理銀行顯然不會不懂,但長期以來跑馬圈地的粗放式擴張使得銀行難以迅速控制局面。
今年年初,央行一紙“79號文”,包括匯付天下、易寶支付、隨行付、富友、卡友、海科融通、盛付通、捷付瑞通在內的8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將停止全國範圍內接入新商戶,而銀聯商務和廣東嘉聯則被要求自查。信用卡預授權交易中隱藏的套現空間,被視爲此次爆發叫停事件的導火索。
此次監管部門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嚴格監管其實並不突然,不斷惡化的信用卡壞賬規模,纔是讓監管層下定決心整肅的原因。有知情人士透露,近些年來,由於各家銀行不斷的“上規模、衝數據”,導致信用卡不良貸款率猛增,如今看到的1.5%左右的不良貸款率已經遠遠超過了普通信貸不良貸款率(1%)的平均水平,尤其是一些產業鏈末端的小企業,一個老闆手中往往有數張大額信用卡,資金週轉不來就用其套現,在經濟不景氣時,企業破產,這些錢全部成爲了壞賬。
央行公佈的《2013年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顯示,2013年我國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251.92億元,較上年末增加105.34億元,增長71.86%,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信貸總額佔期末應償信貸總額的1.37%,佔比較上年末上升0.08個百分點,信用卡不良貸款率和損失額出現了近幾年不曾出現過的整體上升。
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總經理戴兵多次呼籲,重新調整呆賬覈銷的政策,讓銀行輕裝上陣;原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認爲,信用卡業務具有金額小、筆數多、持卡人數量龐大且分佈分散的特點,在經營上應遵循“大數法則”,採取集中徵信、集中審批、集中賬務處理、集中監控、集中核銷的集約化運營模式。
自今年1月1日起,《金融企業呆賬覈銷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版開始實施,在新規中,大部分在2010年修正版中修改的如追索年限等條款沒有改變,但增加了檢察機關正式立案偵查一年以上仍無法收回的款項可被認定爲呆賬等內容,這些增項使得銀行在處置不良上更加主動。不過,呆賬逐一覈銷這一規定目前仍未改變,每覈銷一筆呆賬,銀行都要提供清償證明、財產追償證明等手續。對於銀行業而言,批量覈銷的到來或許還需要假以時日。見習記者毛宇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