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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證監會官方微博消息,日前,證監會修訂首發審覈工作流程並公示再融資審覈工作流程,流程中顯示,鑑於已要求保薦機構建立公司內部問核機制,在首發企業審覈過程中,不再設問核環節。
自2012年以來,中國證監會實施首發審覈工作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向社會公示,便於申請人和投資者明確預期,受到了廣泛關注和社會監督。日前,爲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進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證監會公告[2013] 42號)(以下簡稱《意見》)及其配套文件的相關要求,中國證監會對首發申請審覈流程重新進行梳理,並據此對每週向社會公佈的曹發審覈工作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表進行了修訂。一是發行監管部在正式受理後即按程序安捧預先披露,反饋意見回覆後初審會前,再按規定安排預先披露更新:二是鑑於已要求保薦機構建立公司內部問核機制,在首發企業審覈過程中,不再設問核環節;三是將首發見面會安排在反饋會後召開,增強交流針對性,提高見面會效率。
爲了進一步提高發行審覈工作的透明度,本次一併公示了再融資審覈工作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中國證監會內設機構和職能已做調整,今後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及再融資申請的審覈流程和企業基本信息將統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