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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家名爲信託100的網站引起了廣泛關注,這個網站宣稱,投資者只需100塊錢,就可以購買原本門檻高達一百萬元的信託產品。百元買信託概念一經推出就受到媒體、投資者甚至是信託公司的質疑。安信信託、中泰信託、中航信託和四川信託等信託公司紛紛否認與該網站有合作關係,並要求網站撤下自家產品。
4月16日,信託100網站上掛出聲明稱,“信託100產品委託認購協議”的起草有法律依據,尊重個別信託公司關於沒有和信託100開展合作的公開表態,但客觀的說應該是這些公司沒有和信託100網展開直接合作。
信託公司緊急撇清關係
近日,“信託100”官方網站顯示的,“信託系餘額寶”等宣傳口號引起了廣泛的爭論。有投資者認爲“信託100”網站百元起售信託產品本質上屬於團購,是應該受到鼓勵的金融創新。但也有專家表示百元信託其實是面向不確定的社會公衆募集資金,用於投資信託領域,有非法集資之嫌,這種擦邊球操作對於信託法是一個很大的破壞。
資料顯示,“信託100”網站由財商通投資(北京)有限公司發起運營。網站提供的投資協議範本顯示,投資者同意通過“信託100”網站委託財商通間接代理購買信託產品,簽署相應信託產品認購合同。該網站將信託計劃拆分成100元/份,用戶通過實名註冊、綁定銀行卡後,即可購買具體信託產品。
對於“信託100”所引起的爭議,多家信託公司的態度是緊急撇清關係。
安信信託近日公告稱,並未與“信託100”或財商通開展任何形式合作,對方並未認購或參與任何安信信託產品。方正東亞信託則在公告中表示,“個別理財網站未經我司同意擅自發布我司信託產品信息”。
此外,包括中泰信託、中航信託、四川信託等信託公司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紛紛表示,沒有委託“信託100”做銷售,沒有跟信託100這個網站合作,信託公司已經與這個網站做了交涉,要求他們儘快撤銷自家產品。
中國信託業協會在聲明中表示:“信託100”網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募集資金、銷售信託產品的行爲引起了投資者和媒體的廣泛關注,中國信託業協會提醒投資者,對各類信託產品宣傳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增強風險防範意識,遠離非法信託活動。參與非法信託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投資者在參與信託產品投資時應通過正規渠道瞭解相關產品信息,並通過信託公司和具有銷售信託產品資格的金融機構購買產品。目前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合法從事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共有68家。信託公司要繼續自覺抵制違法違規的信託活動,發現非法信託活動時,應及時向有關監管部門和中國信託業協會舉報,共同維護信託業聲譽,保護信託投資者合法權益。
“信託100”稱合法合規
面對專家學者和中國信託也協會的質疑,“信託100”於4月16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聲明稱,是合法合規框架下創新。
“信託100”聲明表示,由於信託100開創的是一個全新的商業模式和業務領域,在一些具體操作問題上引起了部分媒體、相關機構及行業專家的質疑和曲解。信託100交易結構是在2012年項目立項後,由信託100創始團隊、專家顧問委員會和盈科律師事務所經過長達1年的調研分析、充分論證、綜合評估後設計出來的,該交易結構的每一個環節都有法律依據,從整體上來看,該交易結構有效的保證了各參與交易主體的權利利益和合規問題。其中,受關注最多的“信託100產品委託認購協議”的起草有法律依據。
信託100從事的是金融創新的嘗試,每一項金融創新,往往會帶來新的監管課題。今年,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得到國務院的正式批覆。信託100願意自覺和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一道自查自律,合規合法發展。
此外,針對部分信託公司沒有與信託100合作的表態,信託100聲明中表示,我們尊重個別信託公司關於沒有和信託100開展合作的公開表態,只是我們建議,這種表態能更客觀一些,在沒有合作的相關表述中加上“直接”二字。
然而,中國信託業協會專家理事李憲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根據我們瞭解的情況,信託公司本身對這個情況並不知情,也沒有授權。所以它打一個信託100旗號,賣信託產品,是它自己擅自的經營行爲,沒有一個合法授權的基礎,也沒有監管機構批准它從事這個活動。”
財經評論員葉檀也認爲,通過衆籌的方式集合到100萬元的規模,再去和信託公司形成一個單一的合同,這個對於信託法是一個很大的破壞。目前,集合信託在我國屬於私募性質,不向公衆開放,這是爲了保證信託產品持有人具有較高的風險承受力。如果准入門檻過低,參與人數過多,將背離信託產品的設立初衷。(記者呂江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