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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付女士:單獨夫妻生育二孩,享受本市怎樣的產假政策?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答覆:凡符合國家和天津計劃生育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且用人單位按月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均可享受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產前檢查費、生育醫療費、生育津貼和計劃生育手術費。
生育二孩的女職工可享受與生育一孩同樣的產假政策,即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產前假15天,是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產前假一般不得放到產後使用。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併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如果女職工在分娩時遇有難產,施行剖腹產術、產鉗術、臀位助娩術等手術的,在享受正常產假的基礎上再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生產時出現子癇、產後出血(多於五百毫升)的,由醫務部門開具證明,享受難產待遇;多胞胎生育的女職工除享受正常產假外,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