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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炎坤被充公五百萬元(港幣)人事擔保,庭外大呼無奈。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涉嫌前年洗黑錢達100億(港元,下同)的年輕內地女子趙丹娜,去年獲准以巨額保釋金3000萬擔保候訊,但趙本年初棄保潛逃,創近年棄保金額最高紀錄。趙的兩名擔保人—博愛醫院前主席、現榮譽顧問蕭炎坤及其堂叔趙端誠,7日到香港荃灣法院應訊,向法庭解釋不應充公他們保釋金的理由,惟不獲接納。兩人各100萬元現金須被充公,並需於6月16日或以前繳付各400萬元保釋金。
犯洗黑錢罪的內地女子趙丹娜(22歲)棄保潛逃,遭法庭充金3000萬元外,更累及兩名擔保人被充公合共1000萬元人事擔保金。沒有律師代表的蕭昨在庭上表示,自己是本著同鄉互助精神,眼見被告被還柙半年,纔應其堂叔及丈夫所托,答應擔任擔保人,認為趙丹娜年幼無知,纔遭人利用卷入洗黑錢案,『她根本無能力運作一百億元』,更指自其失蹤至今,已花了很多精神和時間,來回深圳十次,向其丈夫張永安及家人打探消息,希望可以弄清楚趙身在何處。
蕭指,他並不相信被告逃走,但被告確實失蹤,所以根本無從證實她到底是潛逃還是非自願消失。
被充公五百萬保釋金,蕭於庭外大呼無奈,但不後悔答應任擔保人,更指自己樂善好施,以往所捐出的善款不下數千萬。對於被告是否非自願消失的說法,蕭表示為免被告家人遭牽連,不願多作透露。
另一名擔保人趙端誠透過律師求情指,他已經做了能力所及的事,希望法庭可考慮其女兒即將到英國昇學而只充公部分保釋金。惟控方指趙違反承諾,沒有確保被告居住在其住址內,更引用數案例指,除非情況特殊,不然應全數充公保釋金。
裁判官在考慮過兩人陳詞及供詞後,認為兩人均沒有盡到作為擔保人的責任,而且蕭更不是一位誠實可靠的證人,指他既不清楚被告的日常舉動,更要從警方口中纔得知被告失蹤消息,因而下令充公兩人所有保釋金。
已遭法庭頒令通緝的22歲被告趙丹娜,暫被控一項洗黑錢罪名,指她於2012年12月6日至21日利用其中國(香港)銀行的戶口,清洗800萬元黑錢,控方其後揭發,涉洗黑錢金額高達一百億港元,共涉及8個銀行戶口。
調查|內地借道香港洗錢六重門每年資金規模達2000億
知情人士稱,數據顯示,每年從內地流至香港的黑色、灰色資金總數佔香港GDP總量的10%以上。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統計,2012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GDP)為2.04萬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64萬億元)。由此推算,內地經香港洗錢的資金規模至少達到每年2000億港元(約合人民幣1605億元)。
黑錢流入香港的渠道花樣繁多。內地資金(包括非法資金)流入香港的非正常方式主要有六種,即現金挾帶走私、地下錢莊、國際貿易、投資、使用空殼公司和銀行賬戶、賭博乃至巨額信用卡消費,這六種方式都可以被用於洗錢,而國際貿易和投資是犯罪分子最偏愛的洗錢手段。
措施|香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生效
根據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所制訂的現行國際標准,將客戶盡職審查(即讓金融機構可確立每名客戶身份的措施)和備存紀錄的規定納入法例;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證券業內的持牌法團、獲授權保險人、獲委任保險代理人等指定金融機構須受新法例下的法定規定管限;賦權金融管理專員、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保險業監督和香港海關監督各指定金融機構,以確保業界遵從法定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