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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本月起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中文標籤不得在境內加貼新規後,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又發文,要求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覈工作中,要嚴查、嚴審國內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使用的進口基粉。記者從上述文件中看到,其中特別提到要嚴禁企業使用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生產和分裝、嚴格審查進口基粉的配方和質量標準等。
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文,對生產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覈中的重要原料——進口基粉,特別提出新的審查要點。據該文件要求,允許企業使用進口基粉作爲原料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必須按照新版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中規定的幹法工藝進行生產。企業使用的進口基粉,應符合《細則》中基粉的定義,而不應是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嬰兒配方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規定的成品,“嚴禁企業使用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進行生產和分裝。”
同時,要求嚴格審查進口基粉的配方和質量標準,基粉工廠要經過企業質量部門的嚴格審覈,生產基粉所使用的原料及供應商應經企業質量部門審覈批准。
記者發現,新規對基粉質量控制措施也納入審查要點。上述文件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要制定基粉的質量控制文件,從原料選用、基粉生產、包裝、運輸、倉儲、使用都應執行企業制定的操作規程。對企業委託進口商、代理商進口基粉的,應審覈企業提供的進口商、代理商的相關資質。進口基粉應有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
有嬰幼兒奶粉企業認爲,“對於企業來說,肯定會增加投入,成本加大,但也在可承受範圍內。”但對於一部分中小企業來說,則可能在劫難逃,被淘汰出局。(記者/歐志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