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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霾險”黯然退場、“娛樂寶”風光上線……,保險新品接連出現且命運不同,引發市場衆說紛紜。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保監會一貫鼓勵保險公司進行金融創新,不斷開發滿足社會需要的保險產品。此次叫停“霧霾險”,與保險創新無關,主因是產品涉嫌銷售誤導等問題——
針對近期證監會叫停某保險公司推出的“霧霾險”,證監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叫停“霧霾險”並非針對產品創新,而是因爲開發此產品的保險公司在互聯網上銷售的產品與向保監會備案的產品之間存在一定差異。保監會正在研究其是否存在銷售誤導、不執行經備案的條款費率的行爲。如上述行爲屬實,保監會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公司改正。該負責人同時表示,“保監會一貫鼓勵保險公司進行金融創新,不斷開發滿足社會需要的保險產品,更好地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和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
從買車的“搖號險”,到保太陽天的“春節喜陽陽”,再到遇上霧霾可索賠的“霧霾險”,以及最新的“娛樂寶”……有評論認爲,互聯網時代對保險產品的理解應該改變思路,只要市場有需求的就是好產品。但也有觀點認爲,保險產品正在與越來越多看上去“八竿子打不着一起”的事物聯繫在一起,保險不應該失去保障功能,否則,即便短期受寵,長期也要遭到市場拋棄。
這種爭議和分歧,顯然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霧霾險”推出不到7天即被保監會叫停,而此前的“搖號險”也遭受同樣命運。那麼,在保監會明確鼓勵金融創新,同時要求保險產品要發揮風險管理和服務實體經濟的情況下,到底該如何看待保險產品設計的創新呢?
“保險公司的創新意識應該肯定,他們關注到了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風險、新變化,但有些產品目前設計不充分,有些操之過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庹國柱認爲,“以空氣污染來說,市場對污染致病的風險保障需求的確越來越大,只是目前霧霾致病的數據甚少,推出霧霾健康險還爲時尚早,保險公司需要做大量基礎工作,否則會引起不好的社會效果。”
對於此前市場推出的諸如“蜜月意外懷孕險”、“監護人責任險”、“僱員忠誠險”等以特定人羣爲目標的險種,專家則認爲其體現出險種設計“小衆化”和產品細分化趨勢。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表示,這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場對保險產品需求更加多元,小衆化和個性化的保險產品能夠與這種市場需求變化趨勢相匹配。“但同樣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的保險產品都有一個底線,那就是不能遠離保障的本質。”王緒瑾說。
專家提醒說,在這一過程中,互聯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五花八門的個性化保險產品,大多通過網銷實現銷售理賠。保險公司利用網絡平臺,按節日、職業、年齡等簡單標準劃分,然後以雲計算手法作爲依託,能夠在較短時間計算出按這些標準劃分的產品費率,從而推出各種“短平快”的新潮產品搶佔市場。
以“娛樂寶”爲例,該產品實際是阿里巴巴和國華人壽聯合開發的一款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所謂“用戶可以投資4部影視劇和社交遊戲產品”,實際是國華人壽在銷售這款保險產品後,將保費收入作爲保險資金運用時可能投資的方向。由於每人限購兩份、總投資額不超過1000元等投資限制,所以,相對於7%的預期收益,該產品更大的吸引力是讓人能夠參與投資影視作品。此外,劇組探班、明星見面會等娛樂權益,也能打動一些“明星粉絲”羣體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