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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網24日消息,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
意見對加快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務、完善土地管理和職工安置政策、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健全企業兼併重組的體制機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意見提出,發揮資本市場作用。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通過發行股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可轉換債券等方式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優先股、定向發行可轉換債券作爲兼併重組支付方式,研究推進定向權證等作爲支付方式。鼓勵證券公司開展兼併重組融資業務,各類財務投資主體可以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併購基金等形式參與兼併重組。對上市公司發行股份實施兼併事項,不設發行數量下限,兼併非關聯企業不再強制要求作出業績承諾。非上市公衆公司兼併重組,不實施全面要約收購制度。改革上市公司兼併重組的股份定價機制,增加定價彈性。非上市公衆公司兼併重組,允許實行股份協商定價。
意見提出的主要目標包括:一、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企業兼併重組相關行政審批事項逐步減少,審批效率不斷提高,有利於企業兼併重組的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壁壘逐步消除;二、政策環境更加優化:有利於企業兼併重組的金融、財稅、土地、職工安置等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兼併重組融資難、負擔重等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兼併重組服務體系不斷健全;三、企業兼併重組取得新成效:兼併重組活動日趨活躍,一批企業通過兼併重組煥發活力,有的成長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產業競爭力進一步增強,資源配置效率顯著提高,過剩產能得到化解,產業結構持續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