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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線下條碼支付、規範第三方支付……日前,央行等部門爲防控互聯網金融風險而採取的系列監管措施引發社會熱議。專家認爲,支持創新並非忽略監管,金融安全關乎經濟社會穩定,在安全與便捷的天平上,必須始終傾向於安全,從一開始便着力防止系統性金融風險。
央行強勢介入事出有因
繼上週末央行緊急下發暫停支付寶、財付通公司線下條碼支付等業務的函後,又於近日向多家機構下發《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包括:支付機構應對轉賬轉入資金進行單獨管理,轉入資金只能用於消費和轉賬轉出,不得向銀行賬戶回提。個人支付賬戶轉賬單筆不超過1000元,年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個人單筆消費不得超過5000元,月累計不能超過1萬元。超過限額時應通過客戶的銀行賬戶辦理。
此前,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央行僅在2010年6月發佈過《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同年頒佈實施細則,主要涉及支付機構的申請設立等一般性規章制度,相對於目前的業務現狀已相對落後。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早在2012年1月就開始徵求意見,本次已是第三次徵求意見。
儘管只是徵求意見稿,已經引發了廣泛爭議。在各種議論中佔主導性的意見認爲,央行“一刀切”干涉互聯網金融,看似“粗暴干涉”的背後反映了監管的無奈和必要,因爲便捷與安全始終是一對矛盾體,而過於便捷的支付體驗通常以犧牲安全性爲代價,如果不加以規範勢必造成巨大的金融乃至經濟社會安全問題。
易觀智庫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第三方支付機構各類支付業務的總體交易規模達到17.9萬億元,同比增長43.2%;其中線下POS收單和互聯網收單分別佔比59.8%和33.5%。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副主任呂隨啓認爲,央行在互聯網金融的起步階段是呵護備至的,但由於發展過快,相關監管還沒跟上,因此有必要降降溫。“當然這種監管絕不是要消滅互聯網金融業態,而是要完善引導,從風險上進行評估,從政策上加以規範。”
互聯網金融在便捷同時集聚風險
移動支付的快捷便利正影響和改變着人們的生活方式。但便捷背後安全隱患也在迅速集聚:下載的手機APP可能攜帶病毒、手機支付極可能導致財產被竊取、第三方支付資金脫離監管風險日增……
據悉,相關部門已經接到不少消費者的投訴,有些用戶在二維碼支付過程中,出現了信息和資金被盜取的問題。
中信建設分析師於海寧認爲,支付寶錢包、微信支付隨着打車、紅包、餘額寶等應用,用戶發展規模令人咂舌。但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在安全和便捷的天平上,過分傾向於便捷,給安全留下了太大的漏洞。央行此次暫停二維碼線下支付及下發第三方支付規範意見稿,態度十分明確,就是將金融安全放在首位,防患於未然,有利於行業長遠的健康發展。
據瞭解,從去年底開始,監管機構一直在調研互聯網金融企業,預計近期將出臺系列性監管框架。
“互聯網金融潛在的最大風險是整個金融支付體系的風險,支付體系安全是國家金融和經濟安全的基礎之一。一旦支付體系出現問題或者崩潰,無論個人還是國家都將付出巨大代價。”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向鬆祚說。
享受便捷時絕不能降低安全門檻
享受便捷就該降低安全門檻嗎?奇虎360互聯網安全中心發佈《中國移動支付安全報告》顯示,移動支付面臨着巨大的安全隱患。購物及支付類木馬往往會使用一些最新的攻擊技術和攻擊方法,防範難度較大。二維碼木馬釣魚詐騙和電子密碼器升級詐騙等是目前針對移動支付流行的典型網絡騙術。騰訊移動安全實驗室發佈的《2013年手機安全報告》稱,2013年新增手機病毒包數是2012年的4.47倍,手機支付類病毒猛增,對網絡金融行業造成威脅。
中信建設分析師於海寧認爲,金融安全的核心要素之一就是金融體系的穩定。金融體系失穩,將無法抵禦或化解國內外各種衝擊,就有可能發生金融危機,進而引發經濟危機、社會危機甚至政治危機。“金融安全直接關乎國家經濟社會穩定大局,不容忽視。”於海寧說。
業內分析人士強調,互聯網金融的本質就是金融,因此必須接受金融業共同的監管規則。向鬆祚說,金融具有系統性風險的特徵,牽一髮而動全身,一旦某個金融機構出問題或某項業務出問題,往往會產生巨大傳染效應,引發系統性風險。因此《政府工作報告》談及互聯網金融時強調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副主任呂隨啓認爲,在規範監管的前提下,應給予互聯網金融充分的發展空間,同時還要對互聯網金融產品進行甄別、對可能引發的社會效應進行評估等,儘可能不要損害公共利益。
“在安全與便捷的天平上,必須始終傾向於堵截系統性金融風險。”呂隨啓說。(記者王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