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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0日從商務部獲悉,商務部決定將對今年5月1日後立案調查的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案件,通過商務部網站向社會公佈行政處罰決定,同時接受單位和個人對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舉報,舉報傳真電話爲8610-65198998。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上述法律法規施行後,絕大多數經營者能夠依法申報,但也有未申報擅自實施的情況。爲此,商務部於2012年2月1日開始實施《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加強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查處力度。
來自商務部數據顯示,自2008年我國反壟斷法頒佈實施5年多來,商務部審查的經營者集中案件數量快速增加。截至2013年底,商務部共收到經營者集中申報866件,立案797件,審結740件。在審結的全部案件中,無條件批准的717件,約佔97%;附條件批准22件,禁止1件,二者合計約佔3%。(記者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