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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今天發佈《關於2013年下半年保險統計數據報送情況的通報》,對11家遲報重報保險統計數據的公司予以通報批評。在要求各保險公司高度重視保險統計、切實加強保險統計工管理的同時,保監會表示,今後將進一步加強對數據質量的檢查,對出現遲報、漏報、錯報重要統計數據的保險公司和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罰。
據保監會通報,2013年下半年,保險統計數據信息遲報6家次,即太陽聯合保險(中國)有限公司、三星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興亞財產保險(中國)有限責任公司各遲報1次。對行業數據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保險統計數據信息重報6家次,即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報2次,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泰康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鼎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重報1次。
“2013年下半年,大多數公司能夠認真落實保險統計相關規定,及時向我會報送統計信息。但也有少數公司對保險統計工作管控不力,遲報、漏報、錯報數據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保險行業統計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稱,當前保險公司統計工作中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有的公司統計崗位人員變動頻繁,新上崗人員業務不熟悉;有的公司保險統計相關制度、培訓不到位,統計崗位人員業務能力不強;有的公司保險統計信息化建設滯後,系統老化等原因影響數據報送時效;有的公司則存在保險統計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對數據錯誤不敏感甚至忘記數據報送時間的問題。
對於如何切實加強保險統計工作管理,上述負責人稱,數據質量是統計工作的生命,之所以對這11家公司進行的遲報重報行爲通報批評,就是爲了嚴肅工作紀律,確保保險統計工作質量,防止類似情況出現。首先,各公司要認真執行保險統計相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穩定保險統計隊伍,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高保險統計工作質量。其次,要加強保險統計信息化建設,嚴格按照制度要求,確保統計數據報送系統運行通暢。再次,要嚴格落實責任,統計負責人應切實承擔起領導職責,加強對有關部門的協調和統計聯繫人及具體工作人員的管理。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