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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會組織蓬勃發展,2013年全市社會組織總數達到18133個。今年,本市將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力量,承擔更多社會職責,滿足條件的社會組織可承接政府購買的六大類公共服務。
今年,本市社會組織可承接的政府購買的六大類服務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業服務、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基本養老服務、優撫安置服務、基本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社會組織管理、社區事務、社工服務、法律援助、慈善救濟等社會管理服務事項。行業職業資格認定、處理行業投訴等行業管理與協調事項。科研、行業規劃、行業規範、行業調查、行業統計分析等技術服務事項。公車租賃服務、機關物業管理服務、會議服務等機關後勤服務事項。法律服務、課題研究、政策(立法)調研草擬論證、監督、評估等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
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需要具備7個條件:依法設立的社會組織、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覈算和資產管理制度;具備提供公共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的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在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前3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年檢或資質審查合格,社會信譽和商業信譽良好;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今年,本市將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這幾類社會組織成立時實行直接登記。逐步擴大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範圍。加大對專業化、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創造性推動異地商會審批管理權限下放,指導區縣做好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工作。積極穩妥推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積極開展在津涉外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備案與登記”相結合的管理機制。全面啓動天津社會組織登記系統,辦好“天津社會組織網”。實現社會組織通過信息平臺,定期向社會公佈重大活動、財務收支、接受捐贈等信息,接受會員和社會監督。開通天津社會組織官方微博、微信、短信服務推介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