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規範保險資金銀行存款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規定,保險公司不得將除維持日常經營需要的活期存款之外的銀行存款(以下簡稱銀行存款)用於向他人提供質押融資、擔保、委託貸款或爲他人謀取利益。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銀行存款是保險資產配置的基礎性資產,佔比接近三分之一。爲了規範部分保險公司在銀行存款業務中存在的操作不透明、約束機制不健全、風險管理薄弱,以及被他人挪用等風險隱患和問題,保監會公佈了《通知》新規。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應將銀行存款納入投資賬戶管理,嚴格執行授信評估、投資決策和風險管理等制度,加強賬戶開立、資金劃轉、單證保管等操作環節管理,確保合規運作。存款銀行也應符合相關規定,且最近一年長期信用評級要求達到A級或者相當於A級以上。保險公司不得將銀行存款用於向他人提供質押融資、擔保、委託貸款或者爲他人謀取利益。保險公司以銀行存款質押爲自身融資的,融入資金應當主要用於臨時調劑頭寸和應付大額保險賠付等需要,融資額度納入融資槓桿監測比例管理。
新規要求,保險業相關行業組織依法加強對保險公司銀行存款業務交易對手的風險監測,對配合保險公司違規辦理銀行存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列入行業警示名單。
保險公司已開展的銀行存款業務,如不符合新規定的,應在一個月內向保監會提交整改方案。違規辦理銀行存款業務的,保監會將依規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