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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6日,中國保監會召開全國人身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保監會相關部門、各保監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保險學會等單位相關人員參加了會議。
黃洪指出,2013年人身保險監管堅持『抓改革、嚴監管、強基礎、守底線』的總體思路,大膽解放思想,勇於改革創新,激發了市場活力。一是推進改革創新。提出改革是未來一個時期發展的最大紅利,只有靠改革纔能進一步解放人身保險生產力,確立了『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改革思路,積極推動人身保險費率形成機制市場化改革,取消了普通型產品預定利率上限。二是創新監管方法。堅持風險抓早抓小,實施風險預警機制,開展風險排查,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妥善化解了局部風險;堅持標本兼治規范市場秩序,通過現場檢查、依法嚴厲處罰等手段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制定《人身保險客戶信息真實性管理暫行辦法》,與銀監會聯合印發銀保渠道銷售行為規范,建立銷售誤導治理效果評價機制,督促公司制定銷售誤導責任追究辦法,從制度機制上防范銷售誤導和惡性競爭問題。三是營造發展環境。強化償付能力監管紅線,對償付能力連續不足的公司果斷采取全面停止新業務的監管措施,並將監管措施向社會公開;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四是加強基礎建設。指導行業協會發布《人身保險傷殘賠付標准》、制定意外險行業示范條款,推動精算師協會完成我國保險業首張重大疾病發生率表,制定行業服務評價標准,印發《人身保險公司風險排查管理規定》,著手對人身保險條款進行電子編碼。
黃洪指出,人身保險業在2013年經受住了考驗,克服了困難,實現了突破。業務發展呈現新局面。按照會計准則2號解釋實施前口徑統計,人身保險公司實現保費1.38萬億元,同比增長17.23%,增速同比提高10.33個百分點。改革創新帶來新活力。新單業務結束連續兩年的負增長。8月份壽險費率市場化改革啟動後,普通型人身險新單保費同比增長520%,增速創十多年來新高。今年1月份普通型人身險業務同比增長1459.72%,保費收入達1292.40億元,比2013年全年多78.78億元。風險防范取得新成效。行業未出現因費率改革引發的退保和轉保,平穩度過了2013年的滿期給付和退保高峰,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優化環境實現新進展。《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乾意見》(國發〔2013〕35號)和《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乾意見》(國發〔2013〕40號)對商業保險支持力度增大,大病保險在全國25個省的144個統籌地區全面推開,覆蓋人口3.6億。
黃洪強調,要准確把握面臨的形勢,切實增強責任意識。一是深化改革的任務更加繁重。金融其他行業改革步伐明顯加快,互聯網企業等陸續進入金融業務領域,行業面臨傳統競爭者和新興參與者的雙重挑戰,改革面臨利益格局的深層次調整和制度廢改立的重大挑戰。二是防范風險的任務更加繁重。當前,人身保險業面臨公司治理風險、流動性風險、關聯領域風險、非保險業務風險等,處於風險暴露的高發期。三是規范市場的任務更加繁重。一些長期存在的老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還出現了一些新的形式,市場化改革放開前端的同時要管住後端。四是監管創新的任務更加繁重。監管模式、監管方法、監管能力還不適應當前新形勢、新任務。
黃洪強調,今年要抓好事關人身保險業發展的四個重大問題:一是深化改革。重點抓好費率形成機制改革,從普通型產品延伸到分紅險、萬能險,力爭年內實現人身保險定價機制全面市場化;推動公司經營機制改革,主要通過強化外部監督和高管責任約束倒逼公司改革;推進產品監管方式改革,對產品實行分類監管,將部分產品由備案制改為報告制,同時加大對審批產品的審查力度。二是防范風險。做好風險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及事後應對,妥善化解存量和增量風險,落實保監局維護區域穩定的責任和保險公司的主體責任。三是整治市場秩序。重點治理銷售誤導、賬外支付手續費問題,探索建立客戶需求適應性分析制度,研究出臺意外險定價的監管機制,出臺人身保險公司網絡銷售制度及專業中介業務管理制度。四是規范大病保險承辦。積極配合醫改辦推進大病保險試點,盡快完善大病保險監管制度,嚴肅查辦低價惡性競爭等行為,督促保險機構完善獨立核算制度,適時向社會公開大病保險承辦成本,並建立大病保險回訪和投訴制度,提昇服務水平。
3月1日21時20分,10餘名統一著裝的暴徒蒙面持刀在雲南昆明火車站廣場、售票廳等處砍殺無辜群眾。截至昨日8時,已造成29人死亡、130餘人受傷,民警當場擊斃4名暴徒、抓獲1人,其餘暴徒仍在圍捕中。據警方介紹,這5名犯罪嫌疑人是3男2女,其中的1名女性犯罪嫌疑人被打傷並成功抓獲,已送至醫院緊急救治。這名女性犯罪嫌疑人成為偵破案件的關鍵線索。截至昨天深夜,案件偵破工作仍在進行。
正所謂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每次意外和災難的發生都會引起社會對風險意識的關注。金投保險網專家表示,災難過後,生活仍要繼續,此時,我們更多了一份沈重的思考:突發意外面前,我們也許能做得更多,用保險以小博大的未雨綢繆也許並非避免意外的良策,卻能在事發後彌補部分損失。
昆明火車站暴恐案敲響人身意外保險警鍾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意外必須有客觀的意外事故發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預見的,並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或殘廢的結果;意外事故的發生和被保險人遭受人身傷亡的結果,兩者之間有著內在地、必然地聯系。投保人向保險公司交納一定量的保險費,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並以此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一定時期內造成死亡、殘廢、支出醫療費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則保險人給付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險金。
意外險通常價格較低、保障金額較高、購買手續簡便,是防范家庭財務危機最有效的方式。目前市場上常見的意外險有交通工具意外險、旅游意外險以及保障更為全面的綜合意外險等。金投保險網專家建議購買意外傷害險時,考慮保障計劃的完備性,購買額度可以參考已購其他險種產品的額度,能起到補充提高作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