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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昨天進行了首次競價,成功競價的受買人應在競價日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結清成交款,全部成交款將直接繳付至市級財政國庫。
據介紹,競得指標的個人或單位,可通過競價系統打印《天津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於2月26日至28日可在渤海銀行、工商銀行、農商銀行、天津銀行這4家銀行的指定網點繳納成交款(可查詢“天津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營業網點”)。
已結清成交款的受買人,3月4日起就可在www.tjjttk.gov.cn網站自行下載指標證明文件。競價前存入的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息將由渤海銀行於3月5日前退還;已結清成交款的買受人的保證金,本金和活期利息將由渤海銀行於3月8日前退還。
有三點需要特別提醒競買人注意:一是,不可採用網上銀行和異地劃款的方式結清成交價款;二是,如不按規定結清成交價款,視爲放棄增量指標,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三是,取得指標的有效期爲6個月且不得轉讓,如6個月內未使用,不僅將視爲放棄指標,兩年內還不得再次申請增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