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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傳可以通過“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依靠快的打車和嘀嘀打車兩個打車軟件給出租車司機的補貼實現“年賺200萬元”。不過,打車軟件公司和監管部門均表示,這種情況根本不可能發生。
網帖列出了靠打車補貼“致富”的步驟:先找出租公司包一輛出租車一年;買10個手機號註冊微信和支付寶;“創業者”既當司機又當乘客領取打車補貼。
網帖假設:以快的打車和嘀嘀打車每天限用3次,乘客每天得返現60元、司機得返現100元爲前提計算,每天乘客的收益是60×10=600元,加上司機返利100元,再減去300元車份子錢,每天能賺400元,一個月賺12000元,一年賺144000元。如果再把車以每天150元的價格轉租出去,一年靠轉租費可賺54000元,合計年收入20萬元。如果借親戚朋友10本駕照,租10輛車,什麼也不幹,一年就能賺200萬元。
“‘自己又當司機又當乘客’基本辦不到,因爲我們有反作弊措施,我們會根據乘客和司機之間的距離以及司機接單後的行駛軌跡判斷其是否作弊。”快的打車相關人士表示。
嘀嘀打車方面也表示,一個司機不可能持續刷單又不被發現,“司機和乘客都是實名的。另外,監管部門對出租車包車、駕照借用問題都有嚴格的規定”。該人士還表示,打車補貼活動的持續時間和返現力度也是不確定的。
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駕駛員從公司租車後必須自己運營,不可以進行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