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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天津濱海新區科委瞭解到,濱海新區政府於近期出臺了《天津市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天津市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等鼓勵政策,並將從今年5月1日起受理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培育資金的申報工作,被認定的企業將分享新區設立的每年5000萬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
爲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鼓勵力度,濱海新區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首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和首個區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
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除按國家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之外,還將從培育資金中獲得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經認定的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可獲得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被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2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佔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形成自主知識產權3項以上的企業,還將獲得2萬元獎勵。對優秀的高新技術企業,還可通過承擔實施重大項目獲得20萬至50萬元不等的資助。
濱海新區科委主任黃亞樓告訴記者,目前濱海新區正着手爲科技企業量身定做“6+1”培育體系。此次出臺的《天津市濱海新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是“1”,新區科委還將出臺六大專項服務計劃,即企業發展戰略、知識產權、投融資、科技立項、研發機構建設和科技領軍人才引進6個方面的專項服務計劃,爲科技型企業提供從創立期、發展期到成熟期的全程服務體系,努力培育若干大型科技企業集團和一大批收入過億元的科技小巨人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