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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昨日正式對外發布了《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下簡稱《辦法》),其規定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包括流動性覆蓋率不得低於100%、存貸比不高於75%、流動性比例不低於25%。新規將於3月1日起試行。
將設4年過渡期
《辦法》指出,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應當於2018年底前達到100%;在過渡期內,應當於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別達到60%、70%、80%、90%。
影響:倒逼銀行提高信貸資金收益
據瞭解,按照去年末的數據,目前約有44家銀行適用《辦法》,且去年末的流動性覆蓋率均已超過60%。
某股份制銀行人士認爲,在《商業銀行法》中,雖然規定了存貸比75%的紅線,但是並未對存款進行定義,使得很多銀行通過同業業務、理財產品等渠道變相地避開了這一監管手段,同時銀行爲了完成考覈目標,大量通過購買存款的方式衝時點攬儲。
銀監會相關人士也坦言,存貸比監管也出現了覆蓋面不夠,風險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慮銀行各類資金來源和運用在期限和穩定性方面的差異,難以全面反映銀行流動性風險等問題。該人士表示,銀監會不斷對存貸比監管加以完善。
而有業內人士也指出,在存款不能有效增長時,日均存貸比考覈將減少中小銀行新增信貸總量。該人士預計,在此情況下,銀行將在提升有效信貸資金收益方面上進行調整,如對於回報率較高的小微貸、戰略性新興行業貸款等,銀行可能會有更多的傾斜。對個人房貸和開發貸款等,銀行可能會進一步收縮。林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