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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銀監會推出針對流動性監管新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並將銀行理財業務、同業業務等原本並不屬於銀行流動性監管範圍的表外業務,一併納入進了該項監管之內。該《辦法》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
此次新的試行《辦法》增加一項新流動性監管指標“流動性覆蓋率”,該指標旨在確保商業銀行具有充足的合格優質流動資產,能夠在銀監會規定的流動性壓力情境下,通過變現這些資產滿足未來至少30天的流動性需求。也就是說,流動性覆蓋率是銀行合格優質流動性資產與未來30天銀行現金淨流出量的比值。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應當於2018年前達到100%,今年年底則要達到60%以上。不過,該項指標只針對資產規模大於20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據介紹,目前有44家商業銀行需考覈上述指標,截至去年年底,這44家銀行流動性覆蓋率均已達到60%以上,平均值則已超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