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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減輕企事業單位和羣衆負擔、不斷優化投資環境,天津市財政局、市發改委日前聯合發佈《關於取消、停徵和規範我市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經市政府同意,自本月1日起,本市將再次取消、停徵、降低和規範六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新的政策規定,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收費標準,將由目前按照車輛交易額比例收取改爲按車輛評估價格定額收取,各個檔次的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均有大幅降低。據瞭解,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根據舊機動車評估價格不同,分成七個檔次定額收費,其中,評估價格小於等於1萬元的舊機動車交易綜合服務費爲50元,10萬元以上的舊機動車統一確定爲600元。
此次取消、停徵和規範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還包括:取消由國土房管部門負責徵收的城鎮個人土地使用費項目;停徵由市質監部門負責徵收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中的定期檢驗收費及其二級項目棉花監督檢驗收費;將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徵收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費轉爲經營服務性收費;將建設交通部門負責徵收的“煤氣增容費”更名爲“燃氣增容費”。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還規範了辦理證照收費行爲,負責辦理證照部門無論是否收取工本費,均不得向辦證申請人收取照相及複印材料等相關費用,辦理證照需要的照片,應由辦理證照部門明確規格標準,由辦證申請人提供,辦理證照部門不得自行收取、變相收取、委託社會機構收取工本費以外的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