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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天津市工商局對外發布了本市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方案,包括取消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制,推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等一系列新措施。據悉,新舉措於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據瞭解,該工商登記制度放寬了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再限制公司設立(增資)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工商登記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推行許可經營項目籌建登記,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申請人辦理登記時提交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進行登記。住宅改爲經營場所的,須按照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規定辦理。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