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曾一度紛紛擾擾的晨光稀土與S舜元合同爭議仲裁結果出爐。昨日晚間,S舜元(000670)、銀潤投資(000526)同時發佈公告稱,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S舜元向晨光稀土返還保證金人民幣1000萬元,同時終止行使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向其開具的GC0991112000539號履約保函項下的全部權利。不過,S舜元稱,裁決書內容有失公正且違背社會公共利益,並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撤銷上述仲裁裁決。
對於S舜元、銀潤投資這兩家主業不濟的上市公司來說,大佬晨光稀土儼然“救命稻草”。2012年4月25日,晨光稀土及其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黃平與S舜元及其控股股東舜元投資簽署《合作意向書》,各方就晨光稀土與S舜元的重組合作事宜達成基本共識,並就合作內容、違約責任等方面予以明確約定。
2012年9月27日,晨光稀土全體股東與S舜元就相關重組合作簽署《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等相關協議。不料,2012年10月26日,S舜元201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否決相關重組合作事宜及其具體方案。
借殼心切的晨光稀土,迅速牽手銀潤投資。去年8月27日晚,銀潤投資發佈公告,擬通過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晨光稀土全部股權,由此轉變爲稀土冶煉企業。
僅在次日,S舜元在說明公告提出抗議,稱在2013年2月7日晨光稀土和其實際控制人黃平單方面解除合作意向書之後,S舜元已經明確表示並不認可。與此同時,當年2月22日,晨光稀土向上海國際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要求S舜元返還其之前的1000萬保證金並且支付違約金3000萬,承擔律師費300萬。而S舜元則在當年3月13日提交了反向仲裁申請,同樣要求晨光稀土支付違約金3000萬並且繼續履行合約意向書。
近日上述合同爭議仲裁初見分曉。據公告,上海貿仲裁決S舜元向晨光稀土返還保證金人民幣1000萬元以及終止行使銀行開具的履約保函項下的全部權利,裁決書同時駁回晨光稀土、黃平的其他仲裁請求以及駁回S舜元、舜元投資的仲裁反請求。
值得一提的是,S舜元董事會認爲,本仲裁案違反法定程序和仲裁規則,晨光稀土和黃平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裁決書內容有失公正且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應當依法予以撤銷,因此公司已於2014年2月7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撤銷本案上述仲裁裁決,已獲法院受理。
《金證券》記者接觸的券商研究員分析,無論最終結果如何,S舜元已成晨光稀土借殼的“過去式”,但近年稀土價格不再高高在上,晨光稀土業績存在明顯下滑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