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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貸款利率已經完成市場化,利率市場化進程僅僅剩下最後驚險一跳,也是最爲關鍵的一步,即存款利率上限的完全放開。從央行工作會議的再度表態來看,存款保險制度應該會在今年建立。”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黃志龍在接受記者的採訪時表示。
日前召開的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指出,存款保險制度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業內人士普遍認爲,歷經多年的醞釀,央行工作會議的表態意味着隨着利率市場化進程的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只差“臨門一腳”,2014年存款保險制度有望建立。
“一直以來,我國實行的是中央政府擔保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當銀行出現問題時,政府一般會對其進行救助,最後往往是向存款人提供全額的存款保護。”黃志龍指出,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當前我國以政府信用爲支撐的隱性存款保險制度既不符合這一改革方向,也不利於商業銀行培養風險控制意識和存款人風險甄別意識,一旦發生危機,會出現政府對存款全額保險的處置成本高企、效率低下,同時很容易發生道德風險問題。所以,必須建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
據有關文獻記載,隱性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國家沒有對存款保險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銀行倒閉時,政府會採取某種形式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衆對存款保護的預期;而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是指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對存款保險的要素機構設置以及有問題機構的處置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黃志龍強調,從國際經驗來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實現利率市場化的基本前提條件。“上世紀80年代以來的國際經驗表明,存款保險制度維護了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支撐了利率市場化過程中社會公衆對金融體系的信心,也保障了國際金融危機時期存款人的利益。”
目前,在金融穩定理事會的24個成員國(地區)中,只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國沒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要綜合考量、準確定位。目前,我國市場上缺少對問題金融機構市場化的快速處置機制,要高度重視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公平競爭,並要注意有可能引起的‘存款搬家’現象等。應抓緊制定《存款保險條例》、《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完善金融機構有序退出的機制和安排,進一步提高系統性風險防範和應對能力。”中國銀行戰略發展部副總經理、國際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宗良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