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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管理規定》,自2012年11月起,證券公司經覈准可以代銷國家有關部門或者其授權機構批准或者備案的信託計劃、銀行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代銷過程中,證券公司應當落實客戶適當性管理制度,向客戶全面、公正、準確地介紹金融產品的有關信息,充分揭示說明金融產品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風險特徵,實現金融產品風險與客戶風險偏好、承受能力的匹配。爲幫助廣大投資者明明白白參與投資,提高對理財產品風險認識和管理能力,陝西證監局收集了目前市場上具有代表性的幾類熱銷理財產品風險特徵案例分析,供參考。
案例1:房地產信託泡沫
某信託公司2012年5月發行了一款信託產品,資金用於鄂爾多斯某房地產公司增資,該房地產信託產品規模超過10億元,存續期限2年。
點評:該信託產品所募集資金投資於某公司的鄂爾多斯房地產項目。近幾年國家持續加大房地產調控力度,該公司在鄂爾多斯房地產投資較爲集中,風險已積聚。從投資方向和投資企業看,該信託產品風險較大。
案例2:礦產股權信託兌付警報
某信託公司2010年發行一款煤炭股權信託產品,預計年收益率9.5%-11%,規模30億元,存續期限3年,募集資金投資某公司股權。由於該公司購買的煤礦沒有按照計劃恢復生產,導致無法償還信託本金和收益;此外,2012年該公司控制人的多起民間借貸行爲被公安部門以非法集資查處,涉案金額高達數億元。該信託產品面臨兌付危機。
點評:從該信託產品還款來源看,主要依賴於該公司購買煤礦正常生產,如果煤礦不能正常生產,產生效益,就無法償還信託本金和收益,民間借貸案件暴發更是雪上加霜,使得公司股權所代表的真實資產價值及其變現能力受到嚴重影響。該信託產品兌付風險凸顯。
案例3:“銀行代銷”高收益產品兌付風險
多名投資者經銀行理財經理推薦,在銀行購買了一款1.19億元的有限合夥產品。該系列產品擬投資於典當行、汽車銷售服務公司、文化娛樂及汽車銷售等四個項目,承諾年收益率11%-13%。該產品管理人——某資產管理公司,沒有按承諾將資金投資於上述四個項目,而是用於填補其他資金窟窿。目前4期產品無法到期兌付。
點評:該資產管理公司未按照約定進行投資,承諾的高收益沒有可靠來源,其失信行爲導致產品擔保方拒絕擔保代償。投資者可能血本無歸。
案例4:公募基金業績“過山車”
2012年上半年,公募基金盈利近千億元,進入三季度,A股市場大跌,業績急轉直下,超九成開放式基金虧損,股票型基金虧損比例高達97%,部分基金單季的虧損幅度超過10%。
點評:股票和股票型基金,適合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投資者。投資者在產品配置時要控制此類產品的比例,做好“止損”準備,控制風險。
鄭重提醒:金融產品的收益與風險相伴。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有利於幫助投資者對產品風險進行評估、篩選和揭示,但並不能爲所代銷金融產品的固有風險進行連帶保本或對付本息。需要投資者結合證券公司所提供的產品說明書材料及風險揭示,自主選擇,審慎判斷,理性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