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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中國保監會召開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下稱“償二代”)項目工作會議。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會上表示,2014年是償二代建設的關鍵一年,將適時啓動償二代試運行。
所謂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中國監管層要求,險企應當具有與其風險和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本,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償付能力充足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最低資本。
償二代是相對於償一代而言的。中國保險業第一代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償一代)始建於2003年。由於當前償一代體系存在諸多問題,如風險種類覆蓋不全面、資產負債評估和資本要求與風險相關度不高等,日益難以適應保險業發展和監管的需要。故2012年4月,中國保監會啓動了償二代體系的建設工作,計劃用3到5年的時間建設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
據悉,償二代建設自2012年正式啓動以來,取得了一系列階段性成果,完成了頂層設計,發佈了“三支柱”整體框架,先後啓動了15個償二代項目開展技術標準的研製,各項目組工作推進順利。
陳文輝強調,2014年是償二代建設的關鍵一年,總體任務是“出標準、建機制、廣宣傳、早準備”,重點做好出臺標準、整體測試、產險試行、實施準備、強化培訓等工作。6月底前,要形成產險公司的償二代標準體系,開展產險行業整體測試;9月底前,形成壽險公司償二代標準,開展壽險行業的整體測試。
陳文輝指出,在前述基礎上,中國保監會將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和償付能力報告體系,對償付能力監管信息系統進行改造,研究現行體系向償二代過渡的方案和時間表,適時啓動償二代試運行。
陳文輝表示,中國保監會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協作配合,按照償二代整體框架的要求,梳理、整合現有風險監管機制,形成償二代監管合力,推動監管改革和升級。保險公司應積極參與償二代的測試,提前做好實施準備,切實提高風險管理能力,繼續爲各技術標準項目組的工作提供支持。(記者陳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