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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起,全市14個服務窗口工作日開始受理小客車指標申請。需要現場確認或者提供書面資料的,以及不具備上網條件或者上網能力的,申請人可通過電話預約到服務窗口提出申請,並攜帶相關證明材料。
單位在窗口申請更新指標需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
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均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小客車的轉移、註銷或遷出的登記證明原件、複印件,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原件、複印件。被授權人身份證件指的是以下證件之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軍官證、護照。
需填寫的內容包括:申請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原車輛號牌種類、原車輛號牌號碼、聯繫方式等信息。
個人在窗口申請更新指標需攜帶的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複印件。駐津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軍(警)身份證件和居民身份證的原件、複印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身份證》的原件、複印件。臺灣居民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複印件。華僑提供天津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天津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註銷證明的原件、複印件。外籍人員提供其入境時所持有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的原件、複印件。各類申請個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還需提供小客車的轉移、註銷或遷出的登記證明原件、複印件。由他人代辦時還需提供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複印件。
需填報的內容包括:申請個人姓名、身份證件信息、申請原機動車時使用的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原車輛號牌種類、原車輛號牌號碼、業務類型及聯繫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