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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交通港口局獲悉,根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自昨日起,天津開始受理小客車“其他指標”申請事項。市交通港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備受市民關注的搖號、競價有關事宜,預計1月16日後通過網絡報名和窗口報名接受辦理,首次競價、搖號時間及有關具體辦理事宜請關注1月15日市交通港口局政務網發佈的公告。
目前,爲受理“其他指標”申請,市交通港口局在市行政許可中心開設了三個現場服務窗口。昨日上午9時許,市民羅先生成功申請了個人購置新能源車輛指標,成爲天津首位獲得小客車“其他指標”的申請人。羅先生表示,購買新能源車輛既符合綠色環保發展趨勢,也實現了自己立刻上牌的需求。
據瞭解,天津小客車總量調控指標共分爲三種,分別是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其他指標。其中,“其他指標”是指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可以直接申領的指標(具體請查閱市交通港口局政務網)。
七種情況可按“其他指標”申請
根據市交通港口局發佈的公告,“其他指標”申請指以下七種情況:我國駐外外交人員回國返津自帶小客車進口;單位購置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單位購置營運小客車(出租汽車、教練車);單位和個人購置新能源車;個人因離婚、繼承辦理車輛轉移;單位小客車因資產重組、資產整體買賣或者改制、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辦理轉移登記及單位小客車因被上級單位調回或者調撥辦理轉移;單位和個人小客車被盜搶,公安機關立案滿12個月仍未追回,並已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被盜搶狀態,可在此後6個月內直接申領其他指標。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對應《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五條至第四十一條規定,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駐外外交人員回國返津自帶小客車需攜帶:身份證或護照;外交人員身份證明材料;返津證明材料(天津戶籍或者居住證、暫住證);監管地海關出具的監管機動車進口憑證。購置特種車輛(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需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主管部門證明。購置新能源車輛的個人需攜帶:身份證明材料;單位需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被授權人身份證、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單位運營小客車其他指標需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車輛產權證、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申請出租車其他指標提供市客管辦開具的證明材料,申請教練車其他指標提供市公安局開具的證明材料)。個人因離婚、繼承需要進行車輛轉移登記,離婚需要要件:身份證明材料(夫妻雙方)、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民政部門出具的離婚證、車輛歸屬判決書或由公證處公正的財產分割協議書、車輛產權證、行駛證;繼承需要要件:轉移登記前後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歸屬證明(法院判決、調解或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機動車產權證、行駛證。資產重組和調撥小客車其他指標需要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被授權人身份證、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車輛產權證、資產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上級單位開具的調撥證明)。被盜搶小客車申請其他指標時,公司被盜搶小客車需攜帶: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被盜車輛產權證、被盜車輛行駛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被盜搶證明、天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已登記爲被盜搶狀態的證明。個人被盜搶小客車需攜帶:申請人身份證、被盜車輛產權證、被盜車輛行駛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被盜搶證明、天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已登記爲被盜搶狀態的證明。
以上事宜的受理地點爲天津市行政許可中心一樓B78、79、80號窗口(天津市河東區紅星路79號),受理時間:9:00至12:00,13:30至17:00(工作日)。諮詢電話:24539021、2453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