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3日),保監會網站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效率,保監會起草了《關於修改的決定(征求意見稿)》。
公告稱,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10日。此外,保監會還對《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第十六條內容進行修改,修改後為:“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用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相關比例要求,具體規定由國保監會另行制定。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情況調整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