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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財經訊:近日,北方網財經頻道接到了河南省社旗縣苗店鄉夏先生打來的爆料電話,夏先生稱,2008年,他到當地郵政局(現已改制為郵儲銀行)辦理存款業務時,工作人員向他介紹了一款保險產品,存期為5年,3年後可以支取,每年都有分紅。該工作人員承諾,如果夏先生存的時間足夠長,就可以獲得比銀行存款利息更高的收益,比存款合適很多。經不住郵儲人員的勸說,夏先生不僅自己購買了5年期保險產品,還鼓動家裡人也陸續辦理了保險產品,其中愛人辦理了6份,父親辦理了2份,姐姐辦理了1份,岳父辦理了1份,共計7萬多元。
2013年12月,夏先生去郵局支取存款,取款後發現,其當年購買的這款保險產品,根本沒有得到很高的分紅和利息。夏先生感覺受到了欺騙,所以想把剩下沒到期的保險都取出來。此時,讓他感到最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剩下未到期的保險產品,存期已經超過4年,還差不到1年就可取出,其本金獲得的收益纔300多元,也僅是1年定期存款的利息而已,比5年定期存款的利息要少很多。同時,由於夏先生在辦理時沒有仔細看合同,除了一部分產品是5年到期可以支取外,其餘的都是8年甚至10年纔能支取的產品,要提前取出的話不但沒有收益,還要扣除不菲的本金。
夏先生感到受到了欺騙,就撥打了郵儲客服11185進行投訴,客服人員答應幫助夏先生查詢一下。幾天後,郵儲客服人員打電話告知夏先生,承認是郵儲工作人員給夏先生辦理這款產品時未能解釋清楚,可以向他道歉,但由於是夏先生親筆簽名做成的業務,所以需要他親自去保險公司辦理退保一事,銀行概不負責。
夏先生說,他曾去過保險公司辦理退保,經過和對方一番爭論,保險公司給3份5年到期的產品辦理了退保,共獲得了600多元的收益,比1年定期存款利息還要少很多。而其他的產品由於存期較長,保險公司拒絕退保。
記者經過調查了解到,保險產品特別是分紅險產品,一般存期都在5年以上,如果中途取出很容易損失本金。即使是到期支取的保險產品,其收益也僅是略高於銀行存款。客觀的說,保險產品其實就是以保障性為主,附帶一些收益的產品,並不適合短期投資。而郵儲的工作人員為了完成任務,不向儲戶說明其具體內容就大肆推銷該產品,確實有些不妥。
近年來,隨著保險市場主體不斷增多,保險公司的業務指標壓力越來越大。多家保險公司都和銀行合作,即一家銀行可以賣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據業內人士透露,銀行雖不會要求櫃員每個月要完成定量保險的指標,但是賣得多的櫃員,卻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險代理費。因此,一些櫃員便使出渾身解數去拉客戶,甚至不顧儲戶利益,欺騙利誘。
記者采訪中發現,多數被騙的儲戶對於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並不熟悉,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購買的產品是什麼,甚至在合同上簽完字,都不知道自己購買的是保險產品,還以為是銀行發售的理財產品。據一位銀行大堂經理介紹,銀行櫃臺人員每年都有大量的任務,包括賣保險、賣基金、銷售信用卡和網銀等等,其銷售能力相對比較差,接受培訓的時間也有限,有的自己都講不清楚其所銷售的產品到底是怎麼回事。而保險產品本身就相對復雜,其涉及的專業內容比較多,且合同上都是專業術語,在銀行辦理存款的中老年人看不懂,櫃員怎麼說他們就怎麼聽,這樣就很容易產生誤導。
為了多拿傭金就對保險產品的細節含糊其辭,誤導儲戶購買,甚至“忽悠”成銀行理財產品,是銀行櫃臺人員賣保險過程中普遍的行為。長此以往,必然會損害銀行形象,不利於其長期的發展。中國保監會多次下發文件,嚴禁銀行櫃臺人員銷售誤導消費者,但仍然屢禁不止。
加強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市場秩序,不僅需要保監會出臺措施規范,更需要銀行和保險公司加強銷售人員的系統教育,加大對保險知識和保險業務的宣傳,幫助客戶正確認識保險和銀保產品,形成良好消費氛圍,共同促進有序發展。(記者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