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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1年對外采購總額居然比營業收入還多
凌兆蔚怎麼也不會想到,多年前他當了一回伯樂,將比自己小7歲的張慧民從西安引薦至深圳,之後還與其一同創立特爾佳(002213.SZ),多年後當張慧民再度回到西安開拓新項目時,他們之間已經不知在何時出現了一道鴻溝。
1月10日,特爾佳就輿論所關注的問題進行澄清,否認定增項目已於2013年3月開工而未披露,但其澄清依據卻被指站不住腳,甚至也暴露了公司可能存在信披違規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公司2011年度采購數據的暴增,有會計專家直指其存在會計差錯,或由此需要重新修訂財報。
涉嫌信披違規?
近期,《證券日報》就特爾佳最新定增計劃以及公司經營等問題進行報道,相繼發表了題為《特爾佳定增項目縮水7億元早已開工卻未披露》和《特爾佳兩次發票違法被處罰二股東直斥定增“圈錢”》的兩篇報道。1月10日,特爾佳發布公告進行澄清,但疑問並未就此消散。
在澄清公告中,特爾佳否認了公司此番定增項目已於2013年3月開工且未披露的情況,並稱截至目前,公司定增項目尚未開工建設,而其理由主要為公司於2013年3月參加西安市國土資源局舉辦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掛牌出讓活動,成功競得位於西安市灃東新城建章四路以西、豐產三路以南、豐產二路以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據《證券日報》記者調查,事實並非如此。西安市國土資源局的西土出告字[2012]103號文件顯示,西安灃東新城建章四路以西、豐產三路以南、豐產二路以北的地塊的地籍編號為FD1-5-1,淨用地面積為136752.94平方米(折合205.129畝,不含代征道路54.389畝、代征綠地51.874畝),用地性質為工業,土地使用年期為50年。該地塊的掛牌期限為2012年9月10日至21日,競買申請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19日下午4時整;競買報價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9月21日下午4時整。
由此,特爾佳所稱西安市灃東新城建章四路以西、豐產三路以南、豐產二路以北的掛牌時間為2013年3月,而西安市國土資源局的文件卻顯示為2012年9月,兩者截然不同。
拔出蘿卜帶出泥,特爾佳在購買上述土地的過程中或涉嫌信披違規。2013年3月27日,特爾佳曾公告稱,子公司西安特爾佳制動技術有限公司以5600萬元的價格競得位於西安市灃東新城建章四路以西、豐產三路以南、豐產二路以北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地籍編號為FD1-5-1。與此相反,西土出告字[2012]103號文件明確規定,該地塊的競買時間截止日是2012年9月21日,而西安國土資源局的一位工作人員也曾明確表示該地塊在2012年便已經成交。
那麼,特爾佳所競得土地使用權的成交價格為5600萬元,佔最近一期(即2012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7.45%,而公司將此消息捂了3個月左右,這是否存在違規?
1月10日,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厲健律師表示,特爾佳涉嫌信息披露違規,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9.2條第四款之規定。
采購數據離奇暴增
頗有意思的是,特爾佳此番定增計劃被公司的第二大股東凌兆蔚直斥為一場赤裸裸的圈錢運動,凌兆蔚甚至提前表示將在股東大會上投反對票。一時間,特爾佳的“內訌”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而公司卻在澄清公告中對此只字不提。
或許,連凌兆蔚自己也不知道,在他離開公司的管理團隊之後,公司的經營情況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其中,采購數據的暴增,令人不解。
在2008年至2010年,也就是凌兆蔚擔任特爾佳總經理期間,公司向前五名供應商采購金額分別為6,446.76萬元、6,750.30萬元、10,834.36萬元,所佔當年年度總采購金額的比例分別為44.19%、49.88%和56.07%。也就是說,特爾佳在上述三年中,每年的采購總金額分別為14588.73萬元、13533.08萬元和19322.92萬元。
縱觀特爾佳的營收情況,公司在2008年-2010年3年間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5,326.80萬元、16,603.54萬元和25,713.64萬元,而采購總金額所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則分別為95.18%、81.51%和75.15%。
2011年,凌兆蔚不再擔任特爾佳總經理,而這一年公司對外采購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公開資料顯示,特爾佳於2011年度向前五名供應商采購的金額共為21,241.73萬元,佔當年年度總采購金額的比例為63.23%,則當年的總采購金額為33594.39萬元,同比增加了73.86%,佔當年金額為27,736.37萬元的營業收入的比例為121.12%。
特爾佳2011年對外采購總額居然比營業收入還多?
同時,這與特爾佳在建工程、固定資產、存貨、營業成本以及實際現金流量無法形成應有的對應,令資深會計人士不解。
2011年報顯示,特爾佳年度新增固定資產的金額為502.85萬元,其中包括在建工程轉入的金額為65.81萬元。此外,2011年度在建工程減少39.66萬元,重大在建工程項目增加2.62萬元。
由此,特爾佳的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於2011年度合計的增加額,對於公司年度采購金額33594.39萬元來說只是九牛一毛,而其所采購物品則應該反映在公司的存貨或營業成本之中。
反觀特爾佳的存貨情況,公司2011年度存貨的賬面價值為4,510.27萬元,較2010年度的3,464.55萬元增加了1,045.72萬元,而2011年度的存貨跌價准備則為255.25萬元。
也就是說,特爾佳2011年度33594.39萬元的采購總額中,剔除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存貨增加額和存貨跌價准備後,至少有31,790萬元結轉至營業成本。
而特爾佳2011年度的營業成本僅為18,838.82萬元,即便把期間費用都算上,公司當年的營業總成本僅為24,051.25萬元,與上述剔除過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存貨增加額和存貨跌價准備後的采購金額相比,至少存在7700萬元的缺口。
那麼,特爾佳2011年度的采購情況是否屬實,當年的存貨、成本以至於收入情況為何如此?
1月10日,《證券日報》就上述疑問聯系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財會專家,他在認同對特爾佳上述問題的核算方法的同時,也指出在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存貨和成本又無法與巨額采購情況形成對應,則該采購數額肯定存在問題。
上述財會專家進一步指出,特爾佳2011年度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14,119.94萬元,僅此便與金額為33594.39萬元的采購情況相矛盾。
同日,《證券日報》就上述問題聯系特爾佳,但未能與董秘張昱波取得聯系,一位工作人員則回應“一切以公告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