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12月4日,深圳市教育局下令,校訊通不能收費,校方違規將追究校長責任。有業內人士分析,相信這一禁令將深刻影響校訊通的行業格局,後續各地方教育局有模訪執行的可能。
這對於前腳已踏入資本市場的全通教育而言,是重大的行業風險,它的主營業務就是校訊通。《投資快報》記者查閱其申報上市的公開資料發現,公司方面並沒向投資者闡述這項重大的經營風險。
有關專家表示,校訊通不收費將是大勢所趨,這樣絕大部分依靠校訊通收費的全通教育將會鉅額虧損甚至面臨退市。其風險比萬福科、*ST大地不知要大多少倍。管理層如果允許這樣公司上市,將會對“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自扇嘴巴!
校訊通收費突遭禁令整個行業掉進冰窟
據媒體報道,深圳市教育局已於去年12月下禁令,要求各區教育局督促學校敦促相關服務企業做好退費工作,對仍違規使用校訊通相關服務的,一經查實將予嚴肅追究相關學校主要負責人責任。
也就是說,校訊通不得再通過佈置家庭作業、發佈學生在校情況、考試成績等通知功能收費,相關退費也正在進行當中。深圳教育局還督促相關學校儘快退費。
據悉,去年12月3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羅湖分局依法對三家被立案的校訊通企業以不正當競爭行爲處以各罰10萬元的行政處罰,並明確表明態度,只要和教學內容相關的校訊通業務,均不能向家長收費。
2013年12月4日,市教育局下發《深圳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家校溝通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從2014年1月1日起,學校發送的包含各類教育教學及管理公共信息服務項目的通知類短信,相關費用由學校納入預算,從學校公用經費支出。
而包含校訊通之內的其他個性化信息服務,由家長自願購買自行支付服務費用,並強調學校不得代替家長與相關服務企業簽訂由家長付費的相關信息服務合同,不得代服務企業向家長收取“校訊通”及其他各類服務費,學校也不得參與任何推廣和定製,對仍違規使用校訊通相關服務的,一經查實將予嚴肅追究相關學校主要負責人責任。
老師發短信賺話費家長付費運營商分成
這消息,對於校訊通整個行業而言是深重的打擊。一名業內人士向《投資快報》記者表示,目前整個行業正處於動盪期,相信深圳市教育局這一禁令將起到示範效應,後續各地方教育局有模彷執行的可能。
一名在廣州市任職的教師向《投資快報》記者反映,老師每發一條短信,經營校訊通的企業向其返8分話費,如果班上有30位家長加入,每發一條就有2.4元話費返還,也就是說,每位老師每天發一條當天作業的短信,他們一個月的話費基本不用交了。
該老師還坦言,作爲班主任,其實一個學期大約發4、5條短信通知(主要是成績或收費)就行了,一般的老師需要發的信息更少了;但爲了推廣業務,校訊通的業務員經常在辦公室催老師發短信,實際上,老師發更多的短信只是爲了賺話費。
正因如此,校訊通的業務一度讓家長質疑,這本來是一項屬於學校教學義務的工作,現在卻演變成爲一個收費的項目。
《投資快報》記者向不同家長了解到,電信運營商每月向家長收取6元至10元不等的服務費。然後,電信運營商再跟全通教育這類運營機構分成。
因此,從深圳市教育局的新規看到,學校發送的包含各類教育教學及管理公共信息服務項目的通知類短信,相關費用由學校納入預算,從學校公用經費支出,不得捆綁向家長收費,相信這是未來行業整治的一個方向。
主營業務將幾近爲零經營風險卻未予披露
而這一行業格局突變,首當其衝影響到前腳已踏入資本市場的全通教育。
在全通教育的招股書中,儘管對於教師勞務支出作出了很詳盡的解釋,但實質只是一種“回扣”的方式,希望通過獎金的激勵帶動起老師推廣公司產品的積極性。
資料顯示,在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上半年,公司方面的教師勞務支出分別爲824.64萬元、1064.27萬元、791.65萬元、410.05萬元。
全通教育主要從事家校互動信息服務,簡單說,就是爲中小學校(或幼兒園)與學生家長提供溝通互動的校訊通服務。近年來,家校互動信息服務收入佔全通教育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90%。
全通教育2010-2012年度及2013年1-6月的收入情況顯示,廣東區域收入佔比分別爲72.43%、64.97%、62.79%和58.94%,是重要的收入來源。值得關注的是,深圳教育局的這一新規,將最直接影響到整個廣東省的校訊通行業,首當其衝的全通教育主營業務將面臨收入爲零的尷尬境地。
上述業內人士透露稱,今年全省都將把校訊通替換成廣東省校園安全平臺,每個學校的班主任將全部重新培訓,未來此項服務恐怕難以依靠短信收費謀利。
上述人士還表示,該行業的短信服務模式已過時,業務主要依靠銷售員去跑一個個學校客戶,依賴於學校決策者的私人關係,這樣很容易滋生尋租的空間,這也是深圳教育局嚴令整改的原因。
對於全通教育而言,這是一個重大的經營風險,應當向投資者客觀闡述,但《投資快報》記者未能在其公開披露的信息中查到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