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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買不到1塊3一包的平價鹽了,貨架上便宜點的也要1塊8了!”12月18日,在北京市朝陽區將臺路天客隆超市,滿頭白髮的張福珍老人在食鹽貨架前,向站在一旁的記者抱怨。
張福珍說的“平價鹽”,指的是400克一包的普通綠色碘鹽。她說吃這種鹽好幾年了,但現在卻難見到這種平價鹽的蹤影。“什麼玉砂鹽、低鈉碘鹽、貢晶鹽……價格一個比一個貴。我這個退休工人就圖個便宜,這些花裏胡哨的包裝袋,還不就是變相漲價?!”
在我國,食鹽實行專營,也就是壟斷經營。食鹽的價格,從出廠、批發,到零售,全部屬於政府定價。最近一輪食鹽漲價有沒有依據?合不合道理?
記者探市:市民吃鹽貴過吃米
記者走訪多家北京超市,都有低鈉碘鹽、貢晶鹽、玉砂鹽、井礦鹽等品種出售。價格相差懸殊。
最低價是華聯超市望京店的井礦鹽,350g售價1.5元。售貨員說,賣場再沒有比售價1.5元更便宜的食鹽了。而最貴的則是中鹽集團進口的“荒波鈣強化營養鹽”,同樣是350g,售價卻高達19.2元。
在沃爾瑪超市望京店,售貨員向記者推薦400g每包的低鈉碘鹽,售價2.8元,“低鈉碘鹽是中鹽大力推廣的品種,因爲氯化鈉含量低,能預防高血壓和心血管疾病,所以價格高點。”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許多市民對名目繁多的鹽並不“買賬”。在家樂福超市國展店,家住靜安莊的宋先生拿着一包225g的竹香低鈉鹽直言:“什麼鹽這麼金貴,才這麼一小包,就要賣到6塊6?我們老百姓,吃鹽貴過吃米那還了得?”
家住朝陽區酒仙橋的市民林小姐也說,她向來是哪種鹽便宜就選哪種。她擔心,現在“平價鹽”都升級到1.5元了,而且還不是每個超市都有,“就怕以後我們越來越沒得選了”。
中鹽熱線:普通碘鹽升級換代了
在北京的沃爾瑪望京店、華聯望京店、家樂福國展店、新世界利瑩超市等大賣場,雖然食鹽品種五花八門,但記者都沒找到張福珍說每包400克售價1.3元的平價鹽。最便宜的售價爲1.5元的井礦鹽,每包只有350克。“你說的那種鹽以前有過,但現在沒有了,不賣了。”幾個超市的售貨員都這麼告訴記者。
12月22日,在位於北京來廣營的朝來萬通批發市場,記者終於找到了400克一包的普通綠色碘鹽。然而零售價不是1.3元,而是2元。攤主說,這種平價鹽現在已經停產了,手頭這批貨賣完也就沒了。
真的停產了?爲什麼老百姓鍾愛的平價鹽難覓蹤影?12月18日,《法制日報》記者撥通了中鹽公司北京消費者服務中心的電話。接線員告訴記者:“普通碘鹽確實升級換代了,你在市場上可能買不到了。”接線員介紹,原來400克包裝的普通碘鹽出廠價是1.1元,建議零售價是1.3元。現在,按照中鹽北京鹽業公司的統一部署,換成了同規格的井礦鹽紙塑包裝,出廠價1.5元。
記者詢問“升級”爲何意,爲何“升級”的結果就是漲價?接線員說:“雖然都是氯化鈉,但出產地不一樣,鹽質也就不一樣,價錢當然會有差異。要說具體哪裏不一樣,我們又不是檢驗機構,沒法拿個準確的數字來跟你說。”
暗訪超市:普遍高出政府定價
既然食鹽銷售由政府定價,消費者應該很容易地獲知政府的定價信息。否則,如何監督商家的售價?
爲了驗證各大超市是否執行了政府定價,記者在赴超市暗訪之前,首先查閱了北京市發改委的官方網站,試圖找到食鹽的零售定價信息。令人遺憾的是,在該網站的食鹽查詢欄目中,僅有三條時間久遠的食鹽定價信息。
記者12月19日給北京市發改委價格處反映了這一問題。沒想到還很見效。第二天,12月20日,記者發現該網站公佈了市面上15種食鹽的政府定價。
記者根據這15種食鹽定價信息,到各大超市一一查驗。發現大包裝食鹽難以買到;小包裝食鹽多數售價比政府定價高;只有一種包裝的食鹽價格和政府定價相符。
比如,“500g複合膜裝精製鹽”、“800g綠色碘鹽”等多種大包裝食鹽,在記者踩點的幾大超市中均未有出售。
高於政府定價的比比皆是。300g玉砂鹽的政府定價是1.8元,而新世界利瑩超市的售價爲2元;250g竹鹽低鈉鹽政府定價是5.7元,而家樂福超市的225g竹鹽低鈉鹽售價就達到6.6元;400g海水自然晶鹽的政府定價是1.3元,而華聯超市的售價爲1.8元;唯一價格相符的是“300g天然海鹽(袋裝)”,幾大超市的售價均和“1.8元”的政府定價相符。
北京市發改委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賣場的售價高於政府定價,賣場方面就涉嫌價格違法,市民可以向“12358”價格舉報熱線舉報。記者隨後撥通了“12358”熱線,將自己瞭解到的情況進行了反映,工作人員表示,近期他們會去這幾個超市覈實情況。
“我國食鹽經營高度壟斷集中,其價格信息沒有電信、電力、公交領域那樣公開透明。”在得知記者提供的超市售價後,北京律師董正偉告訴記者,銷售點常常私自提高價錢,多數老百姓在不知道政府定價前提下根本無從知曉真相。
發改委:2010年以來沒有漲價
近年來鹽價一直在漲是不爭的事實。到底哪個環節在漲價?
按照《食鹽價格管理辦法》規定,食鹽價格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或調整食鹽的出廠價格、批發價格;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食鹽零售價格和小包裝費用標準。
出廠價和批發價上漲了嗎?北京律師董正偉前不久致函國家發改委,請求公開2010至2013年食鹽出廠價、批發價格調整信息和定價依據。
12月15日,董正偉收到了國家發改委的回函:“2010至2013年發改委沒有調整過食鹽出廠和批發價,期間價格執行的是2009年出臺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提高食鹽出廠(場)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零售調價:限定利潤率沒有落實
查閱《通知》發現,每噸碘鹽批發價格(含稅)沒有超過700元的。
《食鹽價格管理辦法》規定,食鹽零售價和批發價差率應控制在20%以內,小包裝成本費用利潤率控制在15%以內。
董正偉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批發價700元每噸的上限計算,食鹽的零售價應該是700×(1+20%+15%)÷1000=0.945元/公斤,也就是0.473元/斤。而現實情況是,400克包裝的食鹽零售價格最低已在1.3至1.8元左右了,每公斤的價格在3至4元左右,比政府定價高出3到4倍。
國家發改委2009年《通知》,曾明確表示“適當提高食鹽出廠(場)價格,相應提高產區批發價格,零售價格不提高”,“各地食鹽零售價格一律維持現行水平不得提高,也不準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變相提高。因出廠(場)和產區批發價格提高導致流通成本增加,由鹽業經銷企業通過進一步提升管理手段和經營效率,壓縮經營成本予以消化”。
從目前的食鹽零售價格看,省級物價部門沒有執行《通知》關於不漲價的規定。董正偉分析,“零售價如此脫離政府定價,價格主管部門卻長期放任不管,這是什麼行爲?我認爲,價格主管部門對食鹽市場監管不利,屬於失職瀆職行爲,而其核心,就是缺乏競爭的食鹽專營壟斷體制所致。”
鹽改方向:政企分開完全市場化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金榮指出,目前,在國內絕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鹽業公司既是食鹽和工業鹽的經營者,還身兼政府的鹽業監管職能,手中掌握着企業賴以生存的食鹽計劃生產指標。他認爲,鹽業專營容易造成權力集中,資源壟斷容易形成不公平的高價。而且目前流通環節過多,同一地區銷售又被劃分爲更小範圍的專營區,鹽業公司獲得超額利潤的空間極大。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餘暉提出,政企分開、完全市場化是鹽業體制改革的方向。餘暉說,鹽業專營曾經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但現在佔稅收比例已經微乎其微。食鹽生產加工並無太高技術要求,民營企業有能力生產安全合格的食鹽。政府應當從生產者逐漸向監管者的角色轉變,放開鹽業產銷的限制。記者王曉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