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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前,物美商業與卜蜂蓮花曾一同歡欣鼓舞地宣布,物美商業擬收購卜蜂蓮花在中國區的36家門店,可就在正式收購協議簽署前夕,這樁交易卻“告吹”了。
物美商業昨日公告披露,其於最後完成日期前並無與卜蜂蓮花訂立最終文件,亦沒有延後最後完成日期。而在卜蜂蓮花的公告中,則表示“盡管卜蜂蓮花與物美善意地進行了廣泛的磋商,但仍無法就約定建議交易的若乾主要條款取得充分的進展”。
物美與正大的利益訴求不一致,被業界認為是此番收購“告吹”的本質原因。
放棄最終簽訂
今年10月中旬,物美商業和卜蜂蓮花雙方宣布擬達成一項重大合作,即物美商業擬收購卜蜂蓮花在北京、上海及中國其他省份(廣東省和湖南省除外)的36家門店,交易方式為相互持股。
當時正大集團還高興地向媒體發布這一訊息,甚至透露,其在中國區共70多家門店,今後涉及換股收購的36家卜蜂蓮花門店將翻牌為物美,而其餘不涉及收購的幾十家卜蜂蓮花則保留原本品牌。
毫無征兆的,昨日,物美商業公告稱,提述物美卜蜂蓮花於2013年10月15日就(其中包括)有關建議認購事項及建議收購事項的框架協議以及建議進一步上達認購事項而聯合刊發的公告。物美商業謹告知股東及投資者,其於最後完成日期前並無與卜蜂蓮花訂立最終文件,亦沒有延後最後完成日期。其希望強調在上述事宜中已考慮了股東的最佳利益。
“簡單來說,就是原本我們雙方達成了換股收購的意向,但這僅僅是意向,不是最終的正式協議,根據相關規定,在意向達成之後的60天內,雙方需要簽訂正式的協議文件,否則原本的意向也就無效了。但在60天後,我們雙方沒有簽訂正式協議文件,因而此前的意向無效。這是一個很自然的流程。”正大集團相關高層告訴本報記者。
緣何“告吹”?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雖然雙方此前是達成意向,並非正式簽署協議文件,但通常情況下,雙方都應該是談妥條件後纔會達成意向,緣何時隔僅60天就變卦?
對此,物美商業僅表示,一切以公告為准,最後作出上述決定,是其認為最有利於股東利益的。
“我們現在只能說,雙方有各自的想法,既然談不到一起,自然也就不用簽署正式的相關文件了。”正大集團相關高層如此表示。但其不願透露究竟是何具體細節上的“談不攏”。
有接近物美人士透露,由於雙方是換股方式收購,且已達成意向,因此不太可能是價碼“談不攏”,“告吹”或許與物美近期高層變動、大舉改革供應商招商引發風波等有關。
“日前,物美元老吳堅忠辭任董事長,在物美有著16年工作經驗的蒙進暹被選舉為新任董事長。這從某種意義上代表著物美商業的"吳堅忠"時代結束。有消息傳,物美創始人張文中或將回歸,與吳堅忠的"學者管理"不同,張文中更講究"狼性發展"。不論張文中的回歸傳言真實與否,客觀來看,最近物美作風的確有變,比如近期其大舉改革明年的供應商招商,擬淘汰約20%供應商,這被部分供應商認為是變相重復收費,從而引發風波。從這些跡象可見物美的高層變換後,其對於卜蜂蓮花的收購事宜也可能會有重新考量。”上述接近物美人士表示。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當雙方宣布收購意向後,北京卜蜂蓮花部分門店員工一度因擔心被物美收購後工作有變化而導致部分門店停業。“這是一個最實際的訊號,假如收購達成,那麼36家卜蜂蓮花將陸續翻牌為物美,屆時後臺供應商等會涉及重新調整,按照目前物美對供應商的招商改革來看,極可能引發供應商、采購以及卜蜂蓮花老員工等方方面面的問題,這會令雙方都很頭疼。既然終止收購合作,必然是雙方在某個或某些利益訴求點上難以達成一致。”上述接近物美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