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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2日對三星電子起訴蘋果公司侵犯其專利一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裁定被告蘋果公司並未侵犯三星電子方面在本案中提及的專利權,原告三星電子敗訴。
去年3月,三星電子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蘋果的韓國法人公司提起訴訟,稱蘋果公司侵犯了三星電子持有的與短信息功能相關的第808條、第700條專利技術,以及涉及畫中畫功能的第646條專利技術。
當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方面表示,三星電子所提及的三項侵害專利權的訴訟當中,有兩項不成立;而另一項訴訟當中,也不能認定蘋果公司使用了三星電子所持有的專利技術,因此,蘋果公司不能被視爲侵害了三星電子的專利權。
對於上述判決,三星電子方面表示將會繼續上訴。(記者權香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