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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天聯合發佈消息,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這是我國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加快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的一項重要舉措。
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是在研究借鑑發達國家通行做法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我國實際的基礎上,對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體系的完善。
此次出臺的新政策明確,在年金繳費環節,我國對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爲職工支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繳費,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此外,我國對個人從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資收益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實際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我國從二十世紀80年代開始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改革,90年代開始構建以3大支柱爲支撐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第一支柱爲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爲補充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爲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其中,補充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爲進一步推動養老保險體系建設,2013年國務院批准發佈《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揮商業保險補充性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明確提出,“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此次財政部等3部門出臺的年金稅收優惠政策,正是爲了推動補充養老保險的發展。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副所長靳東昇指出,遞延納稅政策以稅收優惠促進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積極性,有助於推動我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促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表示,遞延納稅政策首先帶來稅率降低,其次就是稅款現值大大降低。例如,如果現在單位給你發1000元,假定邊際稅率10%,你就要繳納100元的稅。如果這1000元作爲企業年金繳費,雖然幾十年後領取時也要繳納100元的稅,考慮到貨幣的時間價值,這100元的價值也就寥寥無幾了。
“此次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出臺後,年金參保者均可享受遞延納稅的好處,相當一部分參保者還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指出,國家在起步階段出臺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補充養老保險更快發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有助於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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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層次,其中補充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企業年金主要針對企業,是指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職業年金主要針對事業單位,是指根據《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記者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