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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人員禁在銀行駐點的政策明年元旦起或有鬆動。近日,一份名爲《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郵政保險代理渠道銷售行爲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下發到各地銀監分局、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部分保險公司。《意見稿》對此前明文禁止的保險公司人員駐點銀行一事開始鬆動,在滿足相關規定時,保險公司人員可以在銀郵機構的相關網點進行輔助諮詢,但不許和銀行人員“撞衫”。
保險人員曾因誤導多被“趕”出銀行
“2011年以前,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原可以入駐銀行網點從事保險銷售。”北京一家壽險公司銀保渠道負責人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由於部分保險銷售人員存在誤導行爲,再加上一些消費者不能分清銀行理財產品和保險產品之間的區別,誤以爲保險公司人員就是銀行工作人員,因而被忽悠購買了保險產品,這也曾經一度使得保險公司的銀保產品備受市場詬病。
銀保產品銷售誤導的受害者李女士回憶,2010年8月,她到位於海淀區翠微路的一家商業銀行網點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在前臺諮詢時碰到一位20多歲的女營業員,對方向其介紹了一款收益率很高的“新產品”。李女士最終在對方多次勸說後心動,花了5萬元錢購買了其推薦的產品。幾天後,李女士才知道自己購買的原來是保險產品,而勸其買該產品的人其實來自保險公司。最終,她所購買的保險產品的收益率也沒對方所聲稱的那麼高。
在銀保銷售誤導成爲保險業頑疾之後,銀監會2010年11月曾爲此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銀保銷售模式也由原來的駐點人員推動轉爲由銀行員工代銷,保險公司則負責對商業銀行員工的業務培訓。
險企長時間受困“緊箍咒”
2010年底的銀保新規被壽險業形容爲“緊箍咒”,彼時處於擴張期的國內壽險業也就此開始告別高增長時代。
“壽險業近幾年的低迷與上述‘90號文’的出臺有一定關係,壽險業銀保渠道的業務佔比很高。被趕出銀行後,銀保渠道的新單保費的同比增速連年負增長。”一名保險業高管表示,上述監管政策對行業的影響一直在持續,直到今年上半年,還有上市保險公司的銀保渠道的首期保費收入同比下降近五成的例子。
該人士認爲,銀保業務佔比高的保險公司近年面臨着一定的經營風險,有重新入駐銀行網點的強烈意願。今後,如果保險公司能夠重新入駐銀行網點輔助諮詢,將有助於險企銀保渠道的復甦。
保險公司人員着裝要有明顯區別
近日下發的《意見稿》計劃從2014年元旦開始實施,其中規定:“在代理合作期內,連續兩個季度銀行、郵政代理機構省級機構代理同一保險公司業務,保費達到或超過該省級機構代理該保險公司全部保費收入的30%的,該保險公司人員可以在該省級機構的相關網點進行輔助諮詢。”
不過,保險公司人員需佩戴有明顯本公司標識的胸牌,着裝與銀行、郵政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要有顯著區別。同時,保險公司人員不得單獨接觸客戶銷售保險產品,只能培訓銀行網點銷售人員、幫助銀行網點銷售人員解答客戶對產品及相關服務的疑問。
此外,此次《意見稿》對於銀保產品的銷售人羣,也做出了明確規定,低收入人羣和年齡超過65週歲或期繳產品投保人年齡超過60歲的人羣,保險及銀郵機構不得向投保人銷售保單利益不確定的保險產品。同時,《意見稿》對猶豫期也做出了調整,將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產品的猶豫期定爲15個自然日,長於現行的10天。記者孫昌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