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達證券副總裁金黎明
中國證監會2013年11月3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一規定是在新股發行市場暫停超過一年,相關改革制度醞釀超過半年,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中國證監會貫徹黨中央金融改革思路,發揮市場決定行作用,出臺的最重要的系統性改革意見。
A股市場有史以來,飽受“圈錢”、“政策市”、“三高”等質疑,大盤數次起落,在股權分置改革後,二級市場受困於實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爭奪定價權,壓制A股市場估值水平。從數據上看,限售股解禁高峯月份必定是大盤承壓月份,在新股發行高峯後一至三年,限售解禁股份減持活動大量吸收市場流動性,打壓未來公司股票價格,使A股成爲“重融資,輕投資”的畸形市場。
本次中國證監會同時公佈了《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和《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這三個文件,其中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是真正實現立體式改革,徹底改變A股偏重融資的市場本質,使其成爲一個投融資平衡發展、投資者真正受到保護的健康市場的重要文件:
一、《意見》爲未來二級市場上漲打開了空間
一級二級市場互相聯動,一級市場參考二級市場估值水平定價,二級市場隨着一級市場股票供給情況上下波動。以往一級市場的發行制度對二級市場考慮不足,《意見》通過把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股票鎖定期與公司二級市場股價走勢掛鉤,並要求其披露未來市值管理約定,督促新股發行各利益相關方把未來二級市場走勢納入各自目標函數,爲二級市場上漲打開空間。
二、監管機構加大執法力度,維護“三公”原則
證監會明確表示不再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做出判斷,也不再對新股發行市盈率做上限規定,但卻加大對各方行爲約束,強化責任追究,加重處罰力度,推動市場各方歸位盡責。
在整個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中,資本市場一直是市場化的先鋒。《意見》的發佈和執行,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後證監會對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設計的最重要一步,將爲市場化機制的建立打下堅實基礎。(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