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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規範高等學校收費行爲,經履行價格聽證程序並報請市政府批准,決定調整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自2014年招收的新生起執行新的學費標準。普通高校本科學費具體爲:文科類,市屬高校每生每學年4400元,部屬高校每生每學年5200元;理工外語類,市屬高校每生每學年5400元,部屬高校每生每學年5800元;醫學類,市屬高校每生每學年5800元,部屬高校每生每學年6200元;藝術類(細分爲三大類),藝術學理論類每生每學年10000元,設計學類每生每學年12000元,音樂與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美術學類每生每學年15000元。調整後的學費標準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執行,並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
市發改委於10月31日組織召開調整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結合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市發改委會同相關政府部門對聽證方案進行了修訂和完善,降低了理工外語類和醫學類學費標準的調價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