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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國企改革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近日,有消息稱,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有望進一步提昇,最高可達30%。專家認為,提高國企上繳紅利比例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步子不能邁的太急太快。
“國企紅利上繳比例在目前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是有空間的。”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瑞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國企改革方案中,尤其是一直以來議論比較多的國企壟斷利潤,通過進一步提高上繳比例再分配給全體國民,這個方案是大家認可的,國企也應該接受這個方案。
劉瑞認為,國企的下一步改革,提高上繳紅利比例是在意料之中的,但空間有多大,需要把握好“度”。國家向國企要分紅是國家所有權的體現,但由於要保持國有經濟的活力、影響力和控制力,就需要給國有企業留下發展的後勁,需要權衡利弊,綜合考慮。因此,要保證國企的可持續發展,步子就不能邁的太急太快,不能“竭澤而漁”。如果把國企用於自我發展的資源都收回來,統收統支,這就又回到了計劃經濟時代,這樣企業作為獨立的法人和經營者就生存不下去,因此要根據不同行業和不同企業的情況來定,如果上繳紅利過多,則不利於企業的發展。
劉瑞指出,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必定是一個整體性、系統性的設計,除了分配問題,更重要的還應該關注國企產業結構的布局和國企內部治理等問題。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連起認為,應該結構性提高央企淨利潤上繳水平,這是一個必然的方向,特別是資源壟斷型以及煙草類企業,應進一步提高上繳紅利比例,還惠於民。而用中央企業淨利潤彌補全民社保基金,是全民國有資產變現和分紅的過程,是全體人民分享國企改革成果的必然結果。這是中央企業體現社會價值的關鍵抉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攻堅階段中央企業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利益的“機會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