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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過期食品如今已是常識,而家電的“安全使用期限”卻很少有人注意。近日,記者走訪天津市多家家電賣場瞭解到,不少品牌家電並未按照國家標準標明安全使用年限。業內人士表示,超期服役的家電存安全隱患,消費者應及時更換。
記者在南京路附近多家電器城和超市進行走訪時發現,各大品牌電器除了貼有能效標準的標籤外,並無出廠日期和安全期限的標籤。在某電器城的空調銷售區,當記者詢問家電安全使用期限的問題時,銷售人員表示並不瞭解。“由於家電企業庫存率一直居高不下,不少家電企業都認爲如果在產品上標註使用安全期限,會影響產品的銷售,因此並未執行。”一家大型家電企業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國外家電都有強制報廢標準,但國內還沒有強制報廢的標準,企業也不會把這類信息印在產品說明書上或機身上。
南開區一家“家電維修回收”老闆趙先生告訴記者,電視機等家電超過安全使用年限後,隨着電器元件的老化,存在很多安全隱患,如電視機局部過熱會引起顯像管爆炸、電線插頭起火等情況;老舊的電冰箱也會出現保鮮和殺菌功能退化、製冷劑泄漏等問題,危害健康;長久工作的空調耗電量變大,製冷或制熱慢、噪音過大,過濾網失靈,一開機就噴出塵土,吹出的風中有黴味等。。
據瞭解,2012年11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審批出臺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細則》規定了家用電器的“退休”年齡,對其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均有詳細的規定。此外,《細則》還規定,生產廠家應對生產的家用電器標明安全使用期限,並規定安全使用期限從消費者購買之日起計算。在廠商標明的安全期限內,消費者正常使用家用電器時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都將由廠商承擔。
業內人士表示,超期服役的家電在使用時會出現電線絕緣老化而導致漏電、有害物質泄漏等安全隱患,稍有不慎就可能會引發安全事故,建議消費者及時更換“超齡”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