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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曹先生因為交通故事索賠的事情已經跑得筋疲力盡,自己明明為車輛上了全險,可真的發生事故了,保險公司一紙免責條款說不賠就不陪了!“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曹先生至今都難以理解。
曹先生是路上老手,十年駕齡的他開車技術純熟,從來沒有因為自己引發過交通事故。
2013年年初,曹先生唯一的女兒小奕要出嫁,作為嫁妝,曹先生和妻子拿出20萬元給孩子購置了一輛婚車。
因為小奕是新手,曹先生總是不放心,在買車的同時特意購買了最高保額的車輛全險,共計9000多元。“我原本想出點小事故也沒什麼,反正上了全險。”買了保險的曹先生就像吃了定心丸。
就這樣,新車開了半年多,小奕的駕車技術一點點熟練起來,這也讓曹先生放心了不少。
2013年8月的一天,曹先生和妻子帶著女兒女婿分開兩輛車出外自駕游,兩輛車剛剛到達目的地還沒有挺穩,就聽“?”的一聲響,女兒的新車與曹先生的車發生了追尾。
曹先生連忙走下車查看情況,女兒也怯怯地說,是自己把油門當成了剎車,撞上了停在前面的老爸的車。因為慣性太大,坐在副駕駛的女婿也因此碰傷了頭,好好的一次自駕游就在一次撞車後泡湯了。
因為是新車,而且車輛撞傷面積較大,曹先生心想著反正有車輛保險,趕緊將女兒和自己的車拖去4S店進行修理。
回到家後第一件事情就是翻出保單去找保險員,可保險員打開保單用手指著其中的條款說:“很抱歉,同屬同一家庭成員車輛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是不能夠得到理賠的,這是免責條款中的一項。”保險員說。
這讓曹先生吃了一驚,上得明明是全險,同樣是兩輛車發生了碰撞,就因為車主之間有親屬關系,車輛保險就能夠免賠嗎?這不是霸王條款嗎?
曹先生怎麼想也想不通,執意要討個說法,幾番協商後,曹先生的兩輛車至今都沒有得到賠付。
◎畫外音:
保險公司為了防止家庭成員串通騙保,制定了多項讓被保險人難以接受的免責條款。應該將同屬家庭的車輛及人員納入第三者險范圍內。
車險不保車主或家庭成員及車輛,這個條款可以防止因騙保使保險公司受到損失,但對被保險人顯然不利,甚至可視為霸王條款。
◎相關鏈接:
《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規定:同屬一人名下的兩輛車相撞,保險公司不予全部理賠,這其中還包括同屬一人名下的兩輛車相撞和有直系親屬關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名下的兩輛車相撞都不能得到全額賠付。同時,被同一單位名下的車輛碰撞也不能通過保險得到賠償。